一,一年期奖金是指职工根据年度经济利益和对年度工作绩效的综合评估,向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支付的一次性奖金。上述一次性奖金还包括根据考核实施年度工资增长的单位的年薪和绩效工资,年薪制度和绩效工资方法。 2.纳税人全年获得一次性奖金,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分别计算,并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税收计算方法扣缴:(1)首先,雇员将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额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成本扣除额,则年度一次性奖金的余额减去“职工月薪,工资性收入与费用扣除额的差额”,根据上述方法确定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额。 (2)按照本条(a)项确定的适用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对当月单个职工全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计算税额。计算公式如下:1.如果员工的月薪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则适用的公式为:应纳税额=员工每年获得的一次性总奖金。当月x适用税率。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支出扣除额,则适用的公式为:应税金额=(员工当月获得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和费用扣除)×适用税率一快速计算扣除3.在一个纳税年度中,每个纳税人只能使用一次此税收计算方法。四,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的单位,个人在年底获得的年薪和绩效工资,按照本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执行。五,员工除获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外,还获得各种奖金,如半年度奖,季度奖,加班奖,高级奖,勤工奖等,并与月薪相结合。薪金收入,并按照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 6.对于没有住所的个人,如果他们收到本通知第5条提到的各种姓名奖金,或者该个人在一个月内在中国没有纳税义务,或者该个人在中国工作的时间少于一个月出于移民原因,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的奖金的征税通知书》(国税发〔1996〕183号)计算税收。 7.本通知自2005年1月1日起生效。如果以前的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则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中国境内居民个人奖金征税的通知》(国税发〔1996〕2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年薪试点后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的通知》企业经营者制度(国税发〔1996〕107号)同时废止。
您想说什么,获取银行卡帐户和避税有什么问题?
奖金分别发送到两家不同银行的银行卡中,以“合理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