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均应在所得税前扣除。
也就是说,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是所有工资收入减去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金额。因此,公积金完全免税,无需缴税,但是公积金在每个地方都有上限。不可能为所有收入支付公积金。通常,在每个地方或企业中,工资的8%,10%或12%这三个比率并不完全相同,并且可以满足这三个比率。
1.使用公积金避税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从税前扣除,这意味着按照该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征税。 。同时,员工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普通员工仍有一定的空间增加公积金的存款。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应该强调的是,使用个人缴纳补充性公积金避税时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纳税人必须在其单位开立个人补充性公积金帐户。第二点是,尽管纳税人的每月补充公积金支付了避税,但它不能随机取款巩固了个人资产。
其次,使用捐款进行税前扣除以实现避税
(1)中华民国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个人通过中国的社会组织和国家机构将其收入捐赠给教育和其他社会福利事业,严重的自然灾害和贫困地区,金额不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的30%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一部分。这意味着,在进行捐赠时,个人必须遵守有关捐赠方法,捐赠方向和捐赠金额的规定,以便使这部分捐赠免征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捐赠限额=应税收入* 30%,允许扣除额=实际捐赠金额(≤捐赠限额)。
(2)2008年5月23日,国家税务总局针对四川汶川8.0级地震发布了《关于向地震灾区捐款的个人所得税征收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55号)
通知规定,如果个人通过指定机构向灾区捐款和捐物,则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的标准在税前扣除。具体规定如下:首先,个人通过扣缴义务人向灾区捐款。代扣代缴单位应当出示由政府机构或者非营利组织出具的简易捐赠证书,并记录代扣代缴个人的捐赠时间表。代扣代缴税款时,应依法扣除。其次,如果个人通过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受灾地区的捐赠直接纳税,则捐赠者应立即出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扣缴单位发行的捐赠文件。纳税时依法扣除税款;对于自行申报税收的个人,税务机关会根据收到的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的捐款,依法扣除。最后,扣缴单位应将全部个人所得税的全部个人所得税扣缴声明提交税务机关,并应提交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发出的捐赠收据(复印件) 。总捐款额和当期扣除的捐款额。
(3)地震的“特殊党费”
第三,可用于财务管理的避税产品类型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不断推出新的理财产品。这些财富管理产品中的许多不仅具有比储蓄更高的回报,而且不缴税。例如投资基金,购买国债,购买保险,教育储蓄等。无疑,许多财富管理产品为工人阶级提供了更多选择。可以进行仔细的思考和选择:我们不仅可以避免税收,而且可以合理地分散资产,还可以提高收入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这是现代人在财务管理中的智慧。
(1)选择免征个人所得税的债券投资
《个人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政府发行的债券利息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国债利息是指持有中国财政部发行债券的个人的利息收入,即国债利息;国家发行金融债券的利息,是指持有国务院发行金融债券的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2007年12月,一年期记账式国库债券的年利率为3.66%;十年期记账式特别国债(八期)的年利率为4.41%;三月的第十九学期簿记国债的票面利率为3.38%,平均收益率良好。选择免征20%个人所得税的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和国债不仅要遵守税法的规定,而且还要实现避税并从中获得一些收益。避税渠道。
(2)选择正确的保险项目以获得税收优惠
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居民购买保险可享受三大税收优惠:1.个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基金,并缴纳给居民。指定金融机构,不包括个人的当期工资和薪金收入免缴个人所得税; 2.由于保险赔偿金是要赔偿个人的意外和不幸损失,而不是个人收入,因此免征个人所得税; 3,按国家或省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存入银行个人账户的利息收入也免征个人所得税。
第四,利用暂时免税的优势,积极利用国家规定的时差来避税
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所获得的差额收入暂时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现行的税收法规,这是为数不多的可从个人财产转让中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股票或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价买卖和高价买卖来获得差额收益,间接实现了合理的避税。但是,由于许多纳税人不是专业的财务人员,也不具备专业知识,因此需要以这种方式咨询专家,及时学习相关知识,并谨慎行事。
第五,使用税收优惠政策
优惠税收政策现在更笼统地称为税收支出或税收支出。是政府支持某些地区,行业,企业和企业的发展,还是有实际困难的纳税人的发展。通过某些机构安排给予照顾,为某些纳税人提供特殊的税收政策。例如,放弃全部或部分应纳税额,或退还一定比例的应纳税额,依此类推。一般来说,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免税,免税,起征点,减税,优惠退税,加速折旧,优惠税率,损益,免税额和延迟缴税。税法中的这项规定减轻某些纳税人的税负是一项税收优惠政策。
六。积极使用通讯发票,运输费用,差旅费和误付发票,以避税
中国税法规定:以现金形式支付的通讯补贴,交通补贴和伙食补贴应视为工资和薪金,应计入税基并计算和支付个人收入税。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而发生并取得实际报销的合法发票的一切,都是企业的正常经营支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笔者建议纳税人在报销通讯费,交通费,差旅费,伙食费等时,应使用现实,合法,有效的账单来报销实际支出,以免误认为补贴的性质,在一定程度上收到了避税的效果。
7.使用年终奖金来避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