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小来895
这是与公司薪酬制度有关的问题。法律中没有统一的要求,这取决于公司自身的运营。当然,它可以提高员工的积极性,不能说公司的薪酬制度是不合理的。
1996年,税法对包括“双薪”在内的年度一次性奖金的计税方法进行了调整,明确规定年度一次性奖金包括年终工资的增加,年薪和绩效工资的兑现。评价和收入足额分摊至12个月的金额确定适用税率,然后按照规定的方法(以下称为分摊的税款计算方法)计算应纳税额。
但是,上述方法每人每年只能使用一次,从而使会计或人员可以根据上述方法计算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建议以去年的绩效工资为基础,并每月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