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释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是对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项强制措施,等待保释的审判不会造成社会伤害。
存款金额(嫌疑人存款的起点)为人民币1,000元。具体数额应综合考虑确保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性,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案件的性质,情况,可判刑的轻重以及司法机关的经济状况而确定。犯罪嫌疑人。能够及时召集案件的目的。
被担保人在保释候审期间,担保到期或更改胁迫措施时未违反规定,应退还保证金。
保释候审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应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行政机关批准,任何人不得离开其居住的城市或县;
(2)如果地址,工作单位和联系信息发生变化,则应在24小时内报告执行机构;
(3)传票时准时到达;
(4)请勿以任何方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供认。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命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保释候审,以遵守下列一项或多项规定:
(1)不要输入特定的地方;
(2)不要与特定的人见面或交流;
(3)不要从事特定的活动;
(4)将护照以及其他移民和驾驶证件提交行政当局以进行保管。
与上述规定相反,没收了保证金,并且情况有所不同,命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pent悔,应退还保证金,应提出担保人或居住地应受到监视或逮捕。
如果需要违反保释等待规则并且需要逮捕,则可以首先拘留犯罪嫌疑人或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