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财税[2009] 7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偿收受房屋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征地当事人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下三种情况:财产所有者如何自由地向其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祖父母,外孙和直系亲属授予财产权?
魏国鹏律师回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目前,市场上最普遍和主流的转移形式是“买卖”,其次是“礼物”和“继承”。
1.礼物。为了“合理避税”,一些买卖双方将采用“实际交易,虚假礼物”的方法。众所周知,在捐赠行为中,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的三个主要项目是“一项或多项”。
只是因为没有明确的“税基”(价格),房地产交易中心才会根据确定房屋的过程对房屋进行评估。实际上,这牵涉到“强制评估价格”和“实际交易价格”之间的“暗战”,很难断定谁输谁赢。此外,
无疑将冒购房者拒绝支付房款的巨大风险,因此,想要进行投机并进行交易的双方仍要谨慎!
2.继承。继承的条件很简单:继承人已死。
如果有遗嘱(或遗赠,区别在于继承人是否是直系亲属),则遵循遗嘱(遗赠);
如果不是,它将按照法定继承原则进行。继承不需要缴税,只需要承担少量费用,例如认股权证的登记费和提款费。
对于许多人来说,合理避税确实是一个问题,但是,如果他们不了解受法律困扰的家庭,他们只会自食其力,伤害自己。建议您在此过程中非常小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