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用分摊协议是指由当事方共同签署的,享有从有关无形资产或劳务开发和转让中受益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活动费用。它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商定的框架,用于确定双方在研发,生产或获取资产,服务和权利方面承担的成本和风险,并确定参与者对这些资产,服务和权利的参与。权利利益的性质和范围。
国家税务总局在《专项税收调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七章中,明确规定了企业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
使用费用分摊协议节省税费
《办法》规定,企业和关联企业共同开发和转让无形资产,或者共同提供和接受劳务时,应当遵守费用分摊协议管理规定。《企业所得税法》已经规定了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即成本分摊协议应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和符合预期利益的成本原则。纳税人应当在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者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
成本分摊协议在国际税收中并不是一个新概念,但是在中国的立法实践中早就应该这样做了。尽管国家税务总局在特殊情况下曾批准个别企业集团可以在成员之间分担共同利益的成本,但从未详细说明成本分摊协议的管理。对于纳税人而言,颁布成本分摊协议管理规定具有重要意义。签订良好的成本分摊协议的企业可以节省税收支出并避免税收风险。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同期信息管理工作相关报告及有关问题的公告》第16条(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第42号公告):“关于成本分摊协议特殊事项的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费用分摊协议的副本。
(2)各方之间为实施成本分摊协议而达成的其他协议。
(3)非参与者使用协议的结果,付款的金额和形式以及各方之间的付款分配。
(4)参加者参加或退出本年度的费用分摊协议,包括参加者或退出者的姓名,国家/地区和关联关系,以及补偿或退出补偿的金额和形式。
(5)费用分摊协议的更改或终止,包括更改或终止的原因以及协议成果的处理或分发。
(6)根据今年的费用分摊协议产生的总费用和费用构成。
(7)今年各方的成本分配,包括成本支付的金额,形式和对象,以及支付或接受补偿款项的数量,形式和对象。
(8)协议的预期收入和实际收入之间的比较以及由此做出的调整。
(9)预期收益的计算,包括度量参数的选择,计算方法和变动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