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为5%,并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包括非律师行业)。剩下的4%应该是合伙人个人所得税。其他人不见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49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的员工遵守规定收入与份额的比例,律师事务所不承担律师的办案费用(如交通,数据,通讯和人员聘用等费用),并扣除律师每月收入的份额根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案件的费用扣除费用后,将余额与律师事务所发布的薪水相结合,并根据“工资和薪金收入”的应税项目计算个人所得税。
律师从案件收入中扣除案件处理费用的标准由省税务局根据当地律师案件处理费用的一般情况,律师与法律分担的收入比例确定商行等相关参考因素。决定在律师每月收入的30%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