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法原则,国际法及相关税收协定和税收安排要比国内(主要是大陆)法律大。因此,对于企业而言,分配给香港公司的利润应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为香港继续使用以前的税法,所以确实不对这笔股息征税,但是由于它符合新的税法和税收安排,因此有必要在香港境内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央政府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的税收优惠协议,注册香港特别行政区公司(香港居民企业)以支付股息,您必须向内部税务部门缴纳5%的税款
“香港特别行政区内部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安排”
第10条股息
居民公司向另一名居民支付的股息应单独征税
其次,某些依股息支付股息的股息公司的居民,其税收优惠应依法征税,其他居民应超过所征收的税款:
()受益公司直接持有股利支付公司至少占股本公司总股本(5%)的25%;
目前,香港已签署一项避免双重征税的协议。
国务院最近发布了《关于促进国际生产能力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提议完善财税扶持政策,为企业走出去提供支持和服务。随着中国企业发展速度的加快,企业遇到的跨境税收问题也在增加。通过州际税收协定,它们可以为企业提供法律支持,避免双重征税并解决与税收有关的纠纷。
20国集团(G20)在去年4月的伦敦峰会上表示,它将制定一系列措施来打击不符合国际数据交换准则的地区的“避税天堂”,并计划使用这些措施从今年三月开始。然后,香港的保险被列入“避税天堂”黑名单。
扩展配置文件:
香港不是避税天堂。香港政府也正在积极努力促进香港的税收制度更加透明。在国际组织列出的免于制裁的条件中,尚未完全满足在12个地区签署具有最新信息交换规定的税收协定的条件。近几个月来,香港急于追赶并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除了3月下旬与三个国家签署全面避免双重征税协定(CDTA)外,香港政府还加入了其他七个国家,包括奥地利,法国,匈牙利,爱尔兰,日本和瑞士与列支敦士登完成谈判,并准备在以后正式签署CDTA。
此外,香港正与五个现有的签约伙伴进行谈判,以将现有的CDTA数据交换规定升级到最新版本。目前,其中两个已经达成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