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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帖子:77sword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下列单位或者个体经营者的行为为销售商品:(八)商品生产,委托或购买的产品应免费赠送给他人纳税人免费将自己生产的产品捐赠给他人的行为被视为销售行为,应缴纳增值税。1.公司免费将自己生产的产品捐赠给他人:借款:营业外支出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款:应纳税额,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额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2.自己生产的商品应视为销售,应计算税款。确认收入:
借款:营业外支出
结转费用: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