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侵犯公司名称权的侵权行为,要求另一方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如果协商失败,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侵犯公民的姓名权
侵犯名称权
1.干扰他人名称的决定,使用或更改。
2.盗用他人的名字。挪用他人的名字是指未经他人同意或授权而以他人的名义未经授权执行一项活动,以增加其价值或谋取不正当利益。
3.使用他人的名字。指使用他人的名字,冒充他人进行活动以达到一定目的。
侵犯名称权主要表现为他人的干涉,盗用和伪造。如果发现上述情况,权利人可以请求停止侵权,清除障碍物,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的规定,在工商部门注册的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在县(市)具有专有权利,禁止他人使用。
因此,对方是否侵权的关键是您是否在“营业执照”中注册了商品名称。如果存在,则另一方侵权。您可以要求工商局对其进行处罚,并下令停止侵权。如果您尚未注册,则另一方不会构成侵权。您必须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在工商局注册,并要求另一方停止使用该名称。如果注册被对方抢劫,您将无法再使用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