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我们只能考虑合同的方式,因为税务机关通常根据实际的业务活动来征税,而实际的业务活动是从合同中反映出来的。一些(甚至全部收入)分配给星级所属的公司,然后通过工资和薪金将公司分配给星级,因为即使在一定数量范围内的薪水率都小于劳动报酬,即使税率相同,快速扣除计数。
但是,即使您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分配,节省的税款也不会很多,您应该自己考虑。
在利益的驱使下,名人竭尽全力逃避纳税义务。常见的例子包括移民,阴阳合同和特殊雇员。
阴阳合同是近年来最流行的逃税方法。所谓阴阳合同,就是明星与商人签订的“阳合同”,主要是由税务部门“准备”作为纳税基础之一;私下签署另一份合同,其中明星的收入比“杨氏合同”中规定的费用“高得多”。这是它们之间的真实合约,也称为“阴合约”。
“艺术家转变雇员法”也是娱乐业逃税的“公开秘密”。许多经纪公司将艺术家打包成“特殊雇员”,并为他们制定薪水表。艺术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公司负责所得税。“作为“雇员”的娱乐者,薪水表上的薪水通常不符合税法标准,因此无需缴税。相反,经纪公司的某些雇员经常“准予缴税”。您相信明星不如经纪人高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