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由于政策是统一的,企业所得税不再区分内外资。
第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区域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No 28),居民企业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城市设立无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或地方(以下简称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为税收企业(以下简称“征税企业”)称为企业)。居民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汇总清算,仓库财务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部计算所有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包括企业所属的所有没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和场所。
分级管理是指分支机构所在地的总税务局和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管理本地组织的公司所得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由组织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分别管理。
现场预付款是指总部和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月或每季度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
摘要清算是指在年底之后,总部负责公司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和支付,并以统一的方式计算应缴纳的年度企业所得税。缴纳企业所得税后,将退还更多税款。
财政金库调整是指财政部根据批准的系数,定期调整分配给中央金库跨地区公司所得税的地方所得税到地方金库。
总公司和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当场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立会计不按照这种方法付款,只有一种方法,即分行清楚地指出,它无法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其第二级及以下分行的身份,当场被视为独立纳税人。在本地缴纳企业所得税。总公司不再注册分支机构的相关信息,也不再进行会计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