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和结算适用于税务机构。外商投资企业的年度检查是几个部委的联合年度检查。
现在您有时间解决,因为解决和截止日期是4月30日。
首先,您必须首先进行审核,并且审核报告中的数据可以在最终结算报告中的相应项目中使用。
获取审核报告后,请根据报告填写年度报告表。因为您是一家新公司,所以许多数据为零,因此应填写正确。
如果您不满意,请转到纳税申报表。
祝您一切顺利。
财税〔2019〕13号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执行,即财税〔2019〕13号的小额所得税优惠政策适用于2019-2021纳税年度。公司于2018年结算并付款时仍采用原始的税收优惠政策版本,并且只能享受2019年预付款申报表中财税[2019] 13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权利的优惠政策。
外商投资企业的纳税期限为日历年,即每个日历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特殊情况分阶段处理如下:
(1)企业所得税申报表
1.如果公司仍难以计算税法规定的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则在公司申请当地税务机关批准后,公司应为以下事项申报所得税:会计年度至少为12个月。
2.如果企业在年中开业,或者由于转让,关闭等原因导致企业的实际运营少于12个月,则应计算所得税并申报会计根据他的手术时间。
3.在企业清算期间,清算期间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纳税期,清算期间的所得税单独计算,并申报该税。
(2)缴纳所得税的期限和方法
根据规定,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按年计算,并按季度,在季度末后的15天内以及在年末后的5个月内按季度支付。
所有在该纳税年度内开始生产和运营,或在该纳税年度中旬合并,拆分或终止的企业,除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外,均应按照以下规定进行所得税交换:税法及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数数并支付。
(3)结算和结算
外商投资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并计算应付所得税,应付所得税,可抵扣所得税,可抵扣外国税收和应偿还(可退还)所得税并自查并缴纳应交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