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预交企业所得税如何填表-外地预交企业所得税情况说明

提问时间:2020-05-05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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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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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写一篇情况说明给税局,关于我司在异地工程已预缴千分之二企业所得税,让税局认定已缴纳企业所得税?

你是北京人吗您不需要散文,只需要清楚说明情况,并且需要提供合同正本和纳税凭证。实际上,应该确认您在国外支付的所得税的千分之二,但是本地系统中没有此数据。专家将在国外支付的税款填入本地系统就足够了。如有任何疑问,可以相信我!

营改增后:在异地预缴税款如何填写申报表

1.首先填写预付款表格-“补充信息(4)(减税)”

填写“补充信息(4)(减税表)”:必须在第3行“预收款”中填写建筑服务,房地产销售和租赁房地产的预付税款建筑服务的纳税“,“第4行”,“出售房地产的税前付款”,“第5行”,“出租房地产的税前付款”;

2.其他地方的预付税款属于“当期已付税款”,可以在报告时从应付税款中扣除

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单(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上述预付税款反映在第28行的“已划分的预付税款”中,这是根据报告的逻辑关系计算得出的,不会形成副本交税

扩展配置文件:

企业所得税税率是25%的比例税率。

最初的《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规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3%,另外还有两种优惠税率。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0-100,000元的,税率为27%,应纳税所得额为3不足一万元的,税率为18%;

特区和高新技术开发区的高新技术企业的税率为15%。外商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为30%,另加3%的地方所得税。新的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相同。国家需要15%的高科技企业,20%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以及20%的非居民企业。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1)批准企业所得税征税的报头项目

1.“税收所属的时期”:

使用电子归档(包括IC卡和在线归档)的纳税人通常从日历年的1月1日到报告年度的季度的最后一天报告季度(每月)的报告;如果公司在年中开业,则应报告实际的开始时间从运营之日至声明所属季度的最后一天;企业年中有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依照规定需要清算的,应当报告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之日。并宣布破产;

手动进行的季度(每月)声明应从声明季度(月)的开始日期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纳税人识别号码”: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包含的纳税人全名。

(2)填写报告的说明

1。第1行“总利润”填写根据财务会计系统计算出的总利润。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利润总额”应当包括当期实际应纳税所得额和根据当期取得的预售收入计算出的估计利润。

2。第2行“增加税项调整”填写了可以根据税法进行调整的项目。纳税人在此栏中填写应扣除的税额,即扣除税额之前实际发生的税前扣除额实际金额大于税收法规标准的收入额。

3。第3行“税额调整的减少”:报告可以根据税法规定扣除税前项目的金额,但纳税人并未在会计中考虑当期成本,而上一年税额调整的增加,基于税收法规从上一年结转了当年扣除的项目金额。如果纳税人有不能按规定在总收入中反映的非收入项目,应在扣除项目中反映但不反映的支出项目金额,请填写。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将预售收入结转为销售收入时,应当从已计缴企业所得税的预售收入中扣除估计的利润。

4。第4行“减少: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可以根据税法规定弥补的上一年无法弥补的损失金额(以正数表示,但不大于行1 + 2-3后的金额)。

5。第5行“应税收入”填写第1行+ 2-3-4之后的余额。第5行不得为负。如果第1行+ 2-3-4为负,则第5行应填充为零。

6。“适用税率”:填写当期适用于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的法定企业所得税率,即只有33%,27%,18%,15%,10%和其他优惠税率不能变得充实。

第6行“适用税率”:5行≤30,000元,18%; 30,000元<5条线≤100,000元,27%; 5行>> 100,000元,33%(高科技企业园区内高科技企业的税率只能填写33%。 15%和33%之间的差额填写在第8行“所得税减免”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月或按季度预缴,纳税人应按纳税期的实际额预缴。如果难以按实际金额预缴,可以按照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分期预缴所得税,也可以采用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缴。一旦确定了预付款方式,便无法随意更改。

7。第7行“应税收入”:第7行= 5×6(应税收入×适用税率),在计算负数时填写“ 0”。

8。第8行“收入减少和免税”:填写纳税人批准或记录的企业所得税减少,免税和信贷。当第5行为零时,填写零;否则为0。第8行小于或等于第7行。

9。第9行“纳税会员的现场预付比例”:填写根据相关税法确定的合并纳税会员公司的现场预付比例的所得税。对于未执行现场预付款的纳税人,请填写O。

第10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报告期内纳税人支付的企业所得税总额。

11。第11行“可退还的所得税”:

(1)现场纳税企业的“收入(可退还)所得税额” = 7-8-10行。

(2)汇总纳税会员企业的应纳税额=(7-8行)×9-10行。

12。第十二行“上一年度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填写纳税人上一纳税年度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13。第13行“本季度(本月)的所得税预付款”:第13行=第12×1/4行或第13行=第12×1/12行。

14。第14行“今年预付的实际所得税”:输入纳税人在当年支付的企业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所得税查账征收-据实预缴) 怎么报?

填写表格的说明:

1.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单的每月预付款(类别A)

此表格适用于通过审计收集方式申报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以及在中国设立机构每月(每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非居民纳税人。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填写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月的最后一天(季度)。

年中开始营业的纳税人填写从当月(季度)的一天到季度的最后一天的“纳税期”,并从下个月起正常报告(25美分硬币)。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各列

1.从“实际预付”第2行到第9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前期间的金额”列,数据是从当月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一季度);填写“累计”“金额”列,该数据是纳税人属于该季度(或该月)最后一天的当年1月1日起的累计数字。纳税人的当期所得税退款(退款)是“累计金额”第9栏“补偿(退款)所得税”的数据。

2.第11至第14行的纳税人为“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款”,第16行的纳税人为“根据税法确定的其他方法预付款”权限”:填写报告该表中“当前期间金额”的第11至14和第16行的数据是从该月的每月(季度)的第一天到最后一天。

第四,填写每一行

该表的结构分为两部分:

1.第一部分是从第1行到第16行,纳税人根据自己的预付款申报方法分别填写,包括由非居民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实施真正预付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9行;预付上年每月或每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在第11至14行填写;用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预付税款的纳税人应填写第16行。

2.第二部分是从第17行到第22行。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将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填写第18至20行;分支将填充第20至22行。

五,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2行“营业收入”:纳税人报告财务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报告其财务会计系统计算的收入。

2.第3行“运营成本”:纳税人报告财务会计系统核算的营业收入,而机构,社会组织和私营非企业单位报告根据其财务计算的成本(费用)会计系统。此项为必填项。如果为空,它将自动设置为零。

第4行第3行:“利润总额”:填写根据会计制度计算出的利润总额减去往年应弥补的亏损以及非应税收入和免税收入。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填写该报告。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按照预计利润计入本行规定计算的预售收入。

4.第5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5.第6行“应付所得税”:填写由纳税人计算的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第4行×第5行,第6行≥0。

6,第7行“所得税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包括减免过渡期的税收减免,小型和小型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批准由税务机关或其他减免税备案。第7行≤第6行。

7.第8行“实际预付所得税金额”:报告累计的预付公司所得税金额,并且“当前金额”未填写。

8.第9行“应缴(可退还)所得税额”:填写根据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退还)的预付所得税额。第9行=第6行-第7行-第8行,第9行<0为是,填写0,未填充“此期间的金额”列。

9.第11行“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填写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行不包括纳税人的海外收入。

10.第12行“本月(季度)收入的应税收入”:填写纳税人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当前应纳税所得额

季度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4

每月预付费企业:第12行=第11行×1/12

11.第13行“税率(25%)”: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计算应付所得税。

12.第14行“本月(季度)应付所得税”:填写计算得出的本月(季度)应付所得税。第14行=第12行×第13行

13.第16行“确定当月(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根据由美国国家税务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的当月(季度)的应付所得税金额税务机关。

14.如果总部纳税人的所有下属分支机构都在该省(不包括厦门),则它是该省的城市间总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将建立一个单独的城市(包括厦门)作为省际城市总部。

15.第18行:“总部应分得的所得税额”:根据此表的第一个月(第1-16行)填写总纳税总部。本月或本季度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基于总计机构按预付比例计算的预付所得税金额。

(1)基于实际付款的跨省总部:第9行×预付款的25%应由总部共享;基于实际付款的跨城市总部:9号线×总公司应承担预付款的6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税收入的平均金额,对省际和市政总部进行预付款:第14行×总部预付款比例的25%;省际市/县总部每月或季度平均年度应税收入的预付款:第14行×总部应分摊预付款率的60%。

(3)省际和市级总行以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行总行的16×25%由总行分配;通过税务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的省份跨县市总部:16号线×总部应承担60%的预付款比例。

16.第19行“集中分配的税收收入的税额”:填写纳税人总部表的第一部分(第1-16行),并汇总本月的预付所得税额或四分之一为基础,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照中央政府中央税收分配的预缴比例计算。

(1)实际上已预付的跨省和市总部:中央政府集中分配的税款的9×25%;省内市县两级之间的总部不报告此行。

(2)根据上一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税收入的平均金额,对省际和市级总行进行预付款:第14行×中央财政中央预付款的25%分配税;跨省县总部不报告此行。

(3)省际和市级总行以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行16×中央财政集中分配税额预付税率的25%;省内市县两级之间的总部不报告此行。

17.第20行“分支机构所得税金额”:根据此表(第1-16行)的第一个月(第1-16行)的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总行总部根据分支机构,一个月或一个季度本期预缴所得税额,按股份的预缴比例计算。

(1)跨省总部根据实际预付款:第9行×分行预付款的50%;跨城市总部根据实际预付款:9号行×分行预付款率的40%由组织承担。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平均应纳税所得额预付的省际和市级总部:行14×分支机构的预付比例的50%;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省内跨省总部的应纳税收入的月度或季度平均预付款项:行14×分支机构所占预付款项比例的40%。

(3)省际和市级总行以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行16×分支机构预付份额的50%;省内跨省通过税务机关批准的其他方式预付市/县总部:行16×分支机构预付比例的40%

(银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的所得税金额”)

(4)以上第18至20行,如果所有纳税人和分支机构的总税率相同,则填写“通知”;如果总纳税人的总税率与纳税人的总税率不相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计算并上报《关于企业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8〕28号)。即,未建立第9行或第14行或第16行与第18-20行之间的关系,并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税收分配科”中各分支机构共享的所得税额之间的关系分配表”×分配比率=未建立分配税计算。

18.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格”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9.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行申报表“收入的共享所得税”第20行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此表的第21行“分配比例”量。

2.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B类)

1.纳税人在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时,应按照批准的征收和管理措施(包括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和批准的税收征收方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使用此表格。每月(每季度),包括依法征税代理商指定的扣缴义务人。其中:按应纳税所得额核定的纳税人,按照总收入,费用和支出,支出折算的方式填写。

其次,表格标题项目:

1.“税收期”:纳税人报告的“税收期”是从公历的1月1日到该季度(月)的最后一天。

年中开业的纳税人应将“税期”报告为当月(季度)的第一天至当月的最后一天(季度),从下一年开始正常月(季度)报告情况。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3.“纳税人姓名”:在税务登记证中填写纳税人全名。

3.填写特定项目的说明

1.第1行“总收入”:根据总收入验证应税收入率并填写此行的纳税人。填写当年获得的总收入。

2.第2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所得率”: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所得率。

3.第3行“应税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税收入=第1行“总收入”×第2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4.第4行“费用总额”:根据费用和费用核实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此行。填写今年发生的各种费用。

5.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第6行,“应税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4行“总成本”÷(1-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x第5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7.第7行“总费用”:根据将支出转换为费用并填写此行的方法缴纳所得税的纳税人。填写各种支出的累计金额。

8.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填写主管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9.第9行“已转换收入”: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转换后的收入=第7行“总支出”÷(1-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

10.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第8行“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税收入率”×第9行“已转换收入”。

11.第11行“税率”:填写《企业所得税法》第4条规定的25%税率。

12.第12行“应付所得税金额”

(1)批准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填写计算结果:

根据总收入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应纳税所得额=第3行的“应纳税所得额”×第11行的“税率”

纳税人根据成本和费用评估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所得额=第6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1行“税率”

根据支出将应税收入转换为应纳税所得额的纳税人=第10行“应纳税所得额”×第11行“税率”

(2)实行核定税额征收的纳税人应报告经税务机关批准的应纳税额。

13.第13行“收入税收减免”:填写当期的实际所得税减免,第13行≤第12行。包括减免税过渡期,小型和低利润企业,高科技企业以及经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其他减免税的税收优惠。

14.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填写当年的累计预付企业所得税额。

15.第15行“应付(可退还)所得税额”:填写计算结果。计算公式:应付(返还)所得税额=第12行“应付所得税”-第13行“所得税减免”-第14行“预付所得税额”;当第15行≤0时,在此行中输入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