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公司所得税,即利得税,是根据公司的利润计算的。如果香港公司在前一年亏损,则无需纳税。如果公司盈利,则需要支付利润税的17%。
根据现行规定:
1.对于企业所得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投资者所得税》;
2.不征收城市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3.保留城市房地产税(对国内资本征收的房地产税);
4.国内外在其他税项上的投资是统一的(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车船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 。
如果香港公司的工作在大陆完成,并且在香港没有工作,则员工可以申请免征香港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您在一年内在香港见过面,则不能申请。主要工作地点在中国内地,您可以在一年内抵达香港后的60天内申请免税。如果您是内地居民,并且您在内地工作,并且客户是内地公司,并且该公司由内地公司付款,并且在香港停留的时间不超过183天,则可以申请根据香港与内地签订的双重征税协议免征香港薪tax税。如果您已在内地缴纳了个人所得税,则可以申请全部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