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半。如果超过100,000,则适用税率为20%。
小规模纳税人每季有9万元,仅免征增值税,剩余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财产税,车船税和预提税等。
财税[2015] 34号文件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小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减收应税收入中包括50%,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