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征收的,应当按照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利润,然后按照利润计算所得税。享受小额利润和小额利润的优惠政策,应按照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收税企业,根据企业的总利润,增减税法要求的调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再乘以25%的税率来计算应缴企业所得税。享受微薄利润优惠政策的,应当按照优惠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一)扣除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百分之十五的广告费和业务推广费。
年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应扣除750万元,应纳税额250万元。
(2)500万元x(10%-8%)= 100,000人民币应纳税额。
(3)年销售(业务)净额超过15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该部分净销售额的3‰。
接待费定为50万元,应支付15万元,应税35万元。
(四)税前抵扣利息收入20,000元。
(5)全年捐款40万元。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年度利润总额中12%以内的部分。
应扣除240,000元。应交税金16万元。
(6)滞纳税款7万元。
(7)本年计入当期损益的研究开发费用为80万元。
企业产生的实际技术开发费用可以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200 + 250 + 10 + 35-2 + 16 + 7)x25%= 1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