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属补助企业所得税扣除-遗属补助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2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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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2 0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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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要对发遗属补助的人申报个税吗?

决定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因素取决于他是否未在贵公司工作,而他所获得的收入和工资却没有。

企业遗属补助政策

父亲于1976年因工伤去世,母亲则无工作。我应该为幸存者的救济获得多少?您能提供以下相关文件吗?谢谢

给员工丧葬补助金等可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结论:企业支付给职工的The葬费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14%的部分可以扣除企业所得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40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用中不超过14%的部分工资总额中的一部分应扣除。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工资和职工薪酬扣除的通知》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40条规定实施条例,它包括以下内容:

(1)对于尚未执行单独社会职能的企业,其福利部门在其中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事费用包括集体福利,例如员工食堂,员工洗手间,美发沙龙,医疗办公室,托儿所,疗养院等该部门的设备,设施和维护成本,以及福利部门员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和人工成本。

(2)为员工的医疗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提供的各种补贴和非金钱利益,包括企业为员工支付的出差医疗费用以及员工的医疗费用尚未实施医疗统筹的人1.医疗补助,取暖补助,防暑降温补助,职工艰苦补助,救济补助,职工食堂补助,职工交通补助等。

(3)根据其他规定产生的其他员工福利支出,包括fun葬补贴,退休金,安置费,家庭旅行支出等。”

3.因此,企业支付给员工的丧葬补贴可以用作员工福利费,不超过工资总额14%的部分可以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

遗属补助的遗属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政府事务局于1951年2月26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案》(政府事务局于1953年1月26日发布);

关于补贴职工退休金的通知(陕劳发发〔1986〕145号)。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死亡后丧葬费标准的通知(陕老发〔1995〕345号)。

陕西省劳动厅转发了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企业职工病假,非工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陕劳发〔1995〕 (第283号)

“企业工人工伤保险的试行办法”(劳法发[1996] 266号)

《陕西省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施细则(试行)》(陕老发[1997] 232号)

关于因疾病和与工作无关的退休(就业)而对原行业协调单位进行审批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山老社发〔1999〕495号)。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和退休人员幸存者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陕劳发[1999] 559号)。

答复有关西安市劳动局职工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函(陕办办函[2000] 108号)。

关于将退休人员的死亡和丧葬费纳入省级养老金统筹计划的有关问题的交流(陕老社发〔2000〕190号)。

关于进一步确定直系亲属抚养范围和条件的问题的通知(陕老社发〔2000〕37号)。

关于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后丧葬补贴和养老金问题的通知(陕老社发〔2001〕253号)。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于2003年4月16日发布);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离退休人员待遇的问题的通知(陕老社发〔2008〕82号)。

关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遗属支付款项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发发[2013] 65号)

总结上述法律要求并得出以下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