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举行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主题为“加强国际合作,共同建设“一带一路”,实现共赢”。这是中国最大的世界家庭外交和令人震惊的世界,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会议结束后,一些网友会想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贸易,但对当地的税收情况还不了解。我该怎么办?让我们仔细看看。
如果我去“一带一路”沿线的国家做生意,遇到税收问题该怎么办?
遇到问题后,您应该向所在国寻求国内法律补救措施。如果国内法律补救措施无法解决,您可以返回我国并申请发起“双边谈判”以帮助解决他的问题。这种“双边谈判”是“国际税收协定”中的一个条款。什么是“协议”?这里的编辑解释说,“协定”是两个国家关于“双边”的协定,是国家之间的协调。税收关系的法律依据。一方面,《协议》可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另一方面同时,如果遇到税收方面的歧视,也可以申请启动“双边谈判”解决。这样,如果企业遇到问题,可以通过申请启动谈判过程来帮助他解决税收纠纷并消除双重征税。
现在我们公司在海外,基本上会遇到什么问题?例如,会有信息不对称吗?
也经常遇到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出去之后,企业不了解其要投资的国家的法律环境,商业环境,税收政策以及税收收集和管理。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对企业的国家税收投资指南进行了研究。这项研究涵盖了95个国家和地区。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发布了59份“国家税收投资指南”。它涵盖了投资国的一些法律法规,税收政策以及税收征收和管理,其中包括我们国家和东道国签署的《税收协定》的某些规定,以帮助公司规避在税收东道国遇到的税收风险。
超过90个国家/地区是否不局限于“一带一路”?
其中,我们发布了59份“国家税收指南”,涵盖“一带一路”中的40个国家。
例如,如果企业在本地参与合作与建设,那么他们所收到的收入是否应在当地征税?还是在我们国家?
这就是我们再次谈到的“协议”。当您去投资国时,您就是投资国中的纳税人。您必须按照东道国的税收政策和税收要求来申报税收。同时,根据《税收协定》的规定,您在东道国支付的税款可以退还给我们的国家实施税款信用。“协议”是消除双重征税的非常有利的手段。目前,我国与106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双边《税收协定》,“一带一路”沿线覆盖54个国家,基本覆盖我们的主要投资目的地。
是否已与相关国家/地区联系?这个过程顺利吗?
我们还将竭尽全力。例如,如果我们的一个核电项目在印度遇到了与税收有关的问题,那么我们就必须与印度当局进行谈判。这是非常困难的,但是我们付出了很多努力,最终达成了为我们的业务消除税收的协议。同时的争议也为我们的业务未来在印度投资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仍然有很多这样的例子。
因此,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展,我们也期待着包括政策沟通和税收制度的改善,以便公司可以感觉到外出时的负担可以减轻并可以取得进展。更流畅我们也期待着这次首脑会议的成就。
水宗发〔2015〕60号
省,自治区,中央直辖市以及计划分立的城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
为了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现对有关税收服务和管理提出以下要求,请遵循他们。
1.总体目标
各地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一带一路”税收服务发展战略的一般要求,从“实现协议中的权益,改善利益”三个方面采取有效措施。发展服务,标准化管理以促进合规”。该地区的实施工作。
2.主要内容
(1)执行协议的权益
1.认真执行税收协定
按照《地方税收便利税法》和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服务规定的要求,认真执行中国签署的税收协定和有关解释性文件,以确保执法的一致性。在不同地区减少税收纠纷的发生。并与国家税务总局合作,做好非居民享受条约待遇的审批,备案工作,为跨境纳税人提供良好的税收环境。
2.加强关于税收争议的双边谈判
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协定相互协商程序实施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5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专项实施办法的公告》税收调整(试行)〉公告》(国税发〔2009〕2号),及时了解“一带一路”沿线中国及其他国家“引进”和“走出去”企业的税收申诉和税收纠纷,积极推进对企业而言解释税收协定的有关规定,特别是相互协商程序的规定,及时接受企业相互协商的申请,并与国家税务总局合作完成相关工作。
(2)改善服务并寻求发展
3.建立国家税务资讯中心
国家税务总局将在2015年7月底之前,将乡村信息中心的试点工作推广到全国所有省份的税务部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省级税务机关要做好前期调查,人员配备等工作,积极开展对口国的税收信息收集,分析研究工作,形成对接机制。尽快为每个省和国家/地区提供服务。
4.建立“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
依托国家税务总局的网站,在2015年6月底之前建立了“一带一路”税收服务网页,从第四季度开始,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税收指南路线已按国家发布,介绍了相关的国家税收政策,投资有税收风险,力争到2016年底全部完成。“一带一路”税收服务页面还应发布中国税收政策解释,税收服务指南等,为“引进”公司提供指导。
5.加强对外国投资税收的宣传和咨询
分阶段,分批对中国“走出去”企业进行税收协定的专门培训和问答,以帮助企业利用税收协定保护自己的权益和预防税收风险。根据各国的税收政策和投资风险特点,将为“走出去”的企业举办专门的外国投资税收政策研讨会。
7.扮演中介机构的角色
合理引导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走出去”,在重点投资国家提供税收法律咨询服务,努力为“走出去”提供稳定,及时,便捷的专业人才。企业服务。
(3)进行标准管理以促进合规
8.完善海外税务信息申报管理
做好企业境外涉税信息申报管理,督促企业遵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中华民国(A类,2014年版)”年度第6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境外投资和收益信息报告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38号)义务并为公司遵守提供指导方便便捷,对海外税收信息进行分类和收集,并建立专门的海外税收信息文件。
9.进行外资税收分析
依靠现有的收集和管理数据,进一步扩展第三方数据,及时跟进“一带一路”沿线区域企业状况,了解投资分布特征,经营和纳税情况。从2015年起,省税务机关应为该地区“走出去”的企业准备年度税收分析报告,并于次年2月底提交给国家税务总局。
10.探索跨境税收风险管理
根据国际经济环境的变化和外国投资的特征,研究与税收有关的风险特征,探索风险监控指标的设置,并逐步建立按国家和地区划分的风险预警机制, “走出去”企业的税收风险并积累对外交易的税收风险管理方法和经验。
3.相关要求
(1)提高认识并加强领导
“一带一路”的发展战略涉及广泛领域和艰巨任务。各地要统一思想,有效加强组织领导,充实有关岗位,制定各项任务的总体规划。
(2)密切协调和实施
重点省市应制定地方实施计划,明确牵头部门,与其他有关部门协调,紧密合作,结合地区实际情况,积极研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的新措施和新方法。 “一带一路”税收服务,努力做到已经采取了各种措施。
(3)广泛宣传和扩大影响力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总体要求,充分利用媒体广泛宣传发展“一带一路”税收服务战略的措施,树立良好的税收舆论环境,切实为纳税人提供便利。
各地的实施状况,意见和建议应及时报告给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