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没有预扣税。目前没有信托收入的税收政策。
信托合同说,信托资产要承担各种税费,当投资者获得收入时,他们也有义务申报自己的税款。
在税收方面,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优势被认为是有限合伙制优于公司制的根本原因,但是在证券投资领域,有限合伙制和信托基金的税收负担却是最大的。基本相同。《合伙企业法》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合伙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分别支付。”合伙企业本身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也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获利时,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根据各自情况缴纳所得税。如果有限合伙人是公司法人,其证券投资收入应在其自己的企业一级缴纳公司所得税;如果有限合伙人是个人投资者,则其证券投资收益只需要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就无需缴纳所得税。由于目前的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主要是公司法人,因此,来自普通合伙人的私募股权基金和投资业务的收入应缴纳公司所得税。同样,信托产品本身也不是合格的纳税人,证券投资收入必须根据投资者各自的法律主体地位分别缴纳所得税。即,公司法人缴纳公司所得税,而自然人不缴税。
此外,有限合伙必须缴纳营业税。尽管信托产品本身不需要纳税,但作为企业的基金经理,它仍然需要缴纳营业税。这样,两种模式下的营业税负担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