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知识后,建安工业的预缴所得税账户在不同地方处理:
借:应交所得税-应交所得税(预付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注意:
业务改革和增加后,应根据以下六种情况在企业外预缴企业所得税:
1.不具有主要生产和经营功能且不对本地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和仓储支付增值税或营业税的子公司内部子公司。
2.去年被指定为一家小型微薄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
3.那年新成立的二级分支机构。
4.本年度被撤销的第二级分支机构应从预缴已取消税务登记的企业所得税开始。
5.收集由纳税人在中国境外设立的没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
6.本期总公司亏损或未实现应交所得税。
应该免税
1.政策法规
2.声明管理
(1)季度预付款声明
对于由项目部门按实际营业收入的0.2%预付给地方税务机关的所得税,建筑企业总部可以填写“上个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预付纳税申报表” (一个类别,2015年版)“第14行”特殊业务预付款(征款)所得税金额“税收抵免。
(2)结算和结算声明
建筑企业总公司结算并缴纳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预付税额时,应申请退税或按要求扣除以后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上述的建筑企业应在本月预告表的第14行中填写本月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中的预付税款。付款时无法处理任何信用或退税。
应该先分包合同,先交税,然后再减去合同总额,再减去分包合同。这仅与增值税有关,按照税法的正常计算所得税与业务改革的增加无关。
根据《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通知》(财税[2016] 36号),建筑业采用简单的税率计算方法,可从分包差额中扣除。通常,应全额支付税款。交税但扣除投入。简单的税款计算会改变营业税的差异税支付政策。
延伸阅读
在建筑业的早期阶段,“从改革到增加”,从不增加建筑企业税收负担的角度出发,可以根据免税额的3%来征税。项目发票金额(特殊发票仍基于建筑行业的一般税项个人适用的税率发行)。
建筑和房地产行业的“业务改革”之后,应由国家税务机关征收增值税。因此,建议税务机关仍然根据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的特点实施项目管理。实际上,在做好建筑业项目管理的同时,还掌握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项目管理。
还规定,施工企业必须在项目完成后的一定时间段(例如90天和180天)内进行该项目的增值税结算。
在建筑业“改革和增加建筑”之后,“双重承包工程”和“透明承包工程”之间不再有区别。所有建筑材料应由建筑企业购买并获得建筑材料发票(前提是(房地产开发公司要求所购材料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