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2上市公司法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
10.1.3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是上市公司的相关法人:
(1)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上市公司;
(b)由上段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c)由在10.1.5中列出的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地由法人或由董事或高级经理控制的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组织;
(d)持有上市公司及其代理人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或上市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确定的其他人,与该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已经导致该上市公司倾斜其法人或其他组织。
10.1.4如果第10.1.3条第(2)款所列的上市公司和法人由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以构成第10.1条第(1)款所述的情况.3,它不构成关联关系。但是,法人的董事长,总经理或一半以上的董事不属于第10.1.5条第(1)款所述的情况。
10.1.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自然人是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1)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5%股份的自然人上市公司;
(2)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第10.1.3条第(1)项所列的法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第(1)条(2)所述的人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和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18岁以上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配偶的父母;
(5)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交所或上市公司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公司与上市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倾斜自然利益。
10.1.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被视为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i)由于与上市公司或其公司的协议或安排关联公司,协议或协议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第10.1.3条或10.1.5条规定的情况之一;
(2)在过去的12个月中,它发生了10.1.3或10.1.5中指定的一种情况。
原因是有太多的公司使用关联交易来转移资产和虚拟利润...一段时间以来,关联交易似乎是一种欺骗行为。实际上,关联交易是完全不可避免的。从经济效率的角度来看,禁止关联交易也将限制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但是,在资本市场中,将关联交易用于经济效率的公司与被绑架的公司混合在一起,信息漏洞完全无法识别出最佳,因此大多数人将逐渐产生相关的交易。最终,阴影可能是坏人将好人赶走了。这就是为什么许多国家/地区的法律严格要求关联交易的根本原因。我国《公司法》,《企业所得税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法人治理准则》均得到了规范。相关交易。无论约束的内容如何,最根本的是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的问题。但是,每个法律法规都从各自的角度对待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仍然存在重大差异。从逻辑上讲,如果将两者定义为关联方,也就是说,两者之间的关系是相关的,那么两者之间的交易自然就是关联交易。因此,我们无需单独研究关联方,关联交易和关联关系的定义。最重要的是什么是“协会”。法规的主要差异就个人而言,最大的差异是母公司是否不是关联方。 《公司法》和《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与《上市规则》中的规定相同,即母公司不是关联方。会计准则和所得税法的定义将母公司视为关联方。显然,这是由于法规本身的定位不同。 《公司法》,《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主要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而会计准则则是提供相关和可靠的会计信息。 《企业所得税法》自然是旨在防止公司通过关联交易逃税。在企业的具体实施中,很明显,他们只能根据不同工作的性质遵守不同的规定。在上市和信息披露过程中,自然要遵守《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而财务报告则要遵守《企业会计准则》。税收和调整必须符合《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应注意这种差异在关联方交易的审查过程中的影响,即治理和内部控制。 《上市规则》规定了关联交易的议事规则,以及300,000名与自然人之间的关联交易,以及超过300万股或最新上市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0.5%以上。关联交易必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也就是说,只要至少满足董事会上述金额要求,是否有必要去参加股东大会以查看公司的章程是否具有相关权限,规章不受限制。 。
“节税计划”背后的五个技巧是对逃税的五种主要模式的分析
财务信息2006-4-26
借用“节税”计划”中,财务人员,甚至一家公司都将被聘为税务顾问,年薪为100万美元。这一消息引起了税务部门的关注。经调查,在新企业,民政企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下岗职工的帮助下,所谓的“节税计划”成为了“关联企业”的桥梁。员工再就业,军事干部的自谋职业等税收激励措施被用作进行不正当交易的工具,并合理地规避了应纳税额。
所谓的高是一英尺,高度是一英尺。税务部门对“关联企业”的“高科技”一一解读,逃税的方法也很多。
的诀窍之一:“搬花摘木”与普通纳税人共存
,同时制定一项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免税政策“先退后退”税收关联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几个品牌,一套“人”,同一办公室,同一贸易对象,生产同一产品,但往往不是税收部门进行税收管理从表面上讲,是单独计算的,实际上“材料,人工,费用和利润”根本无法分开,导致优惠政策的企业税负低,利润高,而通常纳税的企业只是相反。普通纳税人通常可以保留很长时间,努力树立企业形象,创建企业品牌,培育企业客户基础,并为他们创建的“关联公司”静静享受可抵税的税收优惠,一旦“关联公司”享受税收在优惠政策期结束时,它将立即被取消,或者简单地成为一个无法找到的“失控”家庭,或者在另一个地方继续注册并享受税收优惠。
模式2:“胖水流出”转移利润
关联公司之间的商品交易使用较高的定价,正常的纳税人以低价出售商品或产品。对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并可以通过联营公司高价运输来转移利润,实现逃税。税务部门在今年对房地产业的专项检查中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把自行开发建设的大型高价房地产委托给低成本,低价房地产销售。对减税和免税感兴趣的代理商。房地产开发产生的全部利润将转移到相关的销售代理企业享受减免税,这将减少甚至减少增值税,并可减轻所得税负担,双刃剑,转移收入,调整利润,实现逃税。为了减轻税收负担,它受到了税务部门的严厉惩罚。
的三个窍门:“暗渡陈仓”截获收入
在货物交易中,劳务提供,资产转让,贸易定价和贷款利息之间的增减附属机构,请勿催促定期收取或不支付价格,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或提高劳动力价格,或通过多种成本减少应纳税所得额,拦截利润并避免以市场价格交易的税收负担。企业所得税可以避免或少缴。
税务部门最近发现税收评估中的工厂订单正在滚动,业务蒸蒸日上,但财务报表反映了同比亏损。经调查,该公司发现该公司是来自分支机构的产品,享受税收优惠。这些配件以高价购买,然后以低价组装,从而达到减轻税收负担,少缴增值税和转移利润,逃避应承担的税款义务的目的,并且保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会员企业获利。税收减免政策,税务部门根据非关联企业的市场价格重新调整了该企业的采购价格,并进行了税收核对。
的四个窍门:实现逃税的“体外流通”
享受税收优惠的常规纳税人和分支机构相互开具发票或在“体外流通”中开具发票,收益互抵,增值额互抵。
在所得税方面,高税企业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