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和避税之间的异同
税收筹划和避税具有相同的点和不同的点。税收筹划和避税在特定意义上有根本的不同。差异主要体现在:
(1)从概念上讲,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漏洞,税收法规中的缺陷或差异,并在征税前采用法律规定的方法来规避或减少税收。税收负担。它更侧重于规避。税收的质量要求仅要求形式,措施的合法性或不违反法律的确切要点;
和税收筹划意味着纳税人在税法的范围之内并且符合立法精神。通过精心策划的运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获得节税收益。在着眼于节税收入的要求的基础上,更多地侧重于内容,形式,措施和法律合规性,不允许误解税法。
(2)从范围上看,所有不违反税法,规章避免或减轻税负的人都是避税类别。一些学者将避税分为税收计划,避税和税法滥用。
税收筹划是为纳税人实现节税目的的税收筹划。也就是说,在税法的范围内,本着立法的精神,当存在多种替代税收选择时,纳税人以最低的税收负担处理财务,运营,组织和交易事务。
税收筹划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中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当代企业生产和经营的内在动机是获得最大的利润,而利润的大小与税收负担的严重程度直接相关。
由于税收贯穿生产和管理的整个过程,因此,生产和管理各个环节的实现都必须伴随税收的阴影。如果公司要成功节省税款,则应基于业务过程中固定税款的特征。将其纳入企业成本管理,以进行有效的财务计划。
逃税。纳税人的选择是利用税法中的漏洞或不完善之处来减轻税收负担。此类避税活动会给国家财政造成损失,但尚无明显证据表明这种行为在法律上,税务机关也无法实施诸如逃税和逃税之类的法律制裁。
节税,避税和逃税是主要的征税方法,即纳税人想为不缴税或缴纳较少税而奋斗的不同方法。因此,主体是纳税人,对象是纳税。方法是减少各种征税对象,减少征税基础,避免重负,降低税率,摆脱纳税人观念,将纳税人转变为非纳税人,并从无限义务中纳税。人们成为有限责任纳税人,依靠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利用税收征管的灵活性,利用税法漏洞,转移利润,产权脱钩等方法。三者的共同点是:1,同一主题,所有纳税人都这样做; 2。 2相同的目的,是纳税人要减少应纳税额,达到不交税或少交税的目的; 2在同一税收中在征收和管理环境以及在同一税收和监管环境中; 4经常可以相互转化,有时边界是未知的,不仅很难区分税收和避税,而且逃税和避税也难以区分; 6个不同的国家同一经济活动的内容有不同的标准。在一个国家/地区可以节省合法税款,而在另一个国家/地区则可以避免非法税收。即使在同一个国家中,有时三者也可能随时间变化,因此三者的划分不能与同一时间,同一空间的特定时间和空间尺度分开。查看原始帖子>>
对于企业而言,税收筹划可以节省税收,减轻税收负担并减少现金流出。因此,企业可以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但是,有时节税和避税并非或不只是使计划者完全不同。他们还需要在内部财务,管理,销售和其他部门进行合作。节约税收的效果可以达到创造最大经济利益的目的。
例如,企业有时出售不需要(使用)或用于更新设备,恢复闲置资产等目的的固定资产。但是,高昂的售价并不一定会导致大量现金流入。
假设公司打算出售使用了一年消费税的游艇。该游艇原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折旧减少了50万元。如果公司将游艇以2020万元的价格出售。因为2020亿元超出原值;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二手及旧机动车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 29号),第二条:纳税人自行出售二手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征消费税,售价超过原价的,按4%的税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不超过原价的,免征增值税。企业必须为此支付增值税:[2020÷(1 + 4%)×4%]÷2 = 3885万元,企业净利润为2020-38.85 = 1981.15百万元。如果公司将价格降低到1999万元,虽然来自购买者的收入少于210,000元,但是由于税收义务的消失,公司的净收入增加了1999-1981.15 = 17.8万元。另外,由于降低了销售价格,该公司掌握了交易的主动权,并且可以向购买者提出更优惠的付款要求,例如要求预付款。这样,企业现金流入的增加不只是178500元。
因此,仅通过某个部门的运作很难完成企业出售此类资产的税收计划;在制定售价,应纳税额和缴纳税款时需要进行财务和销售。管理部门互相配合,互相配合,寻找可以为企业带来最大利益的价格,从而达到节约税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