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计扣除节税额计算

提问时间:2020-03-0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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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3 22:39
最佳答案

提醒 | 4月1日后,10%的增值税扣除率仍然存在,看看适用的行业和要求吧!

怀疑

很多会计师问我,4月1日之后,是否仍会扣除10%的增值税?

回复

4月1日之后,增值税的10%扣除率仍然存在,请查看适用的行业和要求!

10%的抵扣率仅限于纳税人为生产或佣金加工13%的税率商品而购买的农产品。

苏醒

1.纳税人在购买农产品时,应按照农产品扣除的一般规定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9%。

2.在接收农产品的过程中,如果将农产品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的税品,则将增加1%的进项税。

如:

5月,购买了一批农产品,购买时抵扣了9%的进项税;当它在6月被收购时,已确定将其用于生产税率为13%的商品,并在6月增加了1%的进项税。

3.参与额外扣除的必须是购买农产品以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商品。

4.扣减时间是生产和使用链接,而不是购买链接。无法确定购买过程中的使用目标,也无法确认是否添加了扣除额。

5.扣除1%的帐户处理如下:

借用:生产成本9900元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加上农产品扣除额)100元

6.扣除1%的进项税,反映在附表2第8a栏中。

税收优惠:加计扣除优惠能否叠加享受_节能

能否将“两免三减半”与研发费用加扣除额合并起来享受?

问:我们公司是节能环保产业。它享有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半”的优惠政策。在减半的当年,已经有18年的时间开始投资于自主研发节能设备。“两免三减半”以及优惠的研发费用加上扣除额?

答案: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23号主席命令)第27条规定,以下企业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渔业项目收入; (二)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收入; (三)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技术转让收入(五)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第三十条规定,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下列费用:(一)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产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2)残疾人安置和国家鼓励其他从业人员支付的工资。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88条规定,企业第27条第3款所指的合格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所得税法,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废物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告和实施。从事前款规定的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其收入的第一年至第三年,第四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六年内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载于《国务院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2007]第39号)第3条中提到的税收优惠,一旦选择就不能叠加,不能更改,仅限于企业所得税的过渡性优惠政策以及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中的常规减税和减免。规定税收优惠。如果企业符合规定的条件,可以同时享受《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总之,节能项目的“两免三减半减”政策和研究与开发费用的额外减免政策是《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提供的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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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税税率难记?不知道自己到底交多少?保存这张表随时查看

个人所得税改革后,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很大变化,在综合收益中也引入了预扣和预付款的概念。也许您以前对税收有点了解。毕竟,这些年来没有重大变化。现在估计它正在雾中。

编辑器已经编译了相关的税率表,希望可以帮助您节省一些时间。

1.综合所得税

当公司向我们发送工资时,预扣税是根据累计预扣法计算的,并且每月处理预扣申报。

工资申报系统根据计算得出累计的预扣和预扣应税收入(从1月到当月的累计金额);以相应的预提税率计算累计的预提税和预扣税;然后减去累计扣减的税额和预扣的累计预扣税额,余额为当期应预扣的预扣税额。

明确地说,不是像以前那样从月工资中扣除税款,而是根据工资的波动而相应地波动。如果工资增加,则累计增加扣除额,如下表所示。

示例:最初,您的月薪扣除额是在第一级,而在第二个月,累计税项扣除额超过36,000,则您将达到第二级,然后将重新计算您所支付的税款根据级别。。以此类推,以年末之前的全薪为准。

对于自由职业者收取的劳动报酬,手稿酬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这是另一个税率表,因为有些人每月或每月预扣税款。

劳动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基于扣除费用后的每笔收入的余额。其中,稿酬收入的金额按70%计算。

如果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则扣除费用为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减费按收入的20%计算。

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通过每次扣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所得额来计算的。个人所得税预扣税率表2(见下表)适用于劳务报酬收入,而20%的预扣税率适用于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当扣缴义务人向非居民个人支付薪水,薪金,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时,他们应按月或每秒收取以下税款:

非居民的工资为应税所得,按月收入减去5,000元计算;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入是按收入计算的。该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并使用个人所得税税率表III(请参见下表)来计算应纳税额。

劳动报酬,手稿报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是按收入余额减去费用的20%计算得出的。其中,稿酬收入的金额按70%计算。

2.营业所得税税率

商业收入是指普通自雇人士的收入。余额是通过从每个纳税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的自然年度)的总收入中减去成本,费用和损失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费用包括为员工购买的社会保险。

3.其他税率

如果您有其他收入,还必须纳税!税率均为20%。

面对这些税项和令人眼花tax乱的税率,使用这些表格,您不再需要在Internet上一次又一次地搜索和比较。

2017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出台,细节之处有区别

引入了新的研发费用扣除政策。新的研发费用扣除政策与新政策有何区别?研发费用扣除的新变化在哪里?新开发扣除额和扣除额在哪里?

《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技术方面产生的研发费用。

也就是说,如果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而产生的研发费用不构成无形资产,则应计入当期损益。按照规定,将增加研发费用的50%。进行扣除;如果形成无形资产,则按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一,研发活动

研发活动是指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活动,由企业持续进行,以获取科学技术新知识,创造性地利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和过程。

II。研发费用(())(1)附加扣除要求

中深咨询将回答您的问题。如果企业在研究与开发活动中发生的实际研发支出没有形成无形资产并计入当期损益,则按规定扣除实际发生额的50%。今年,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如果形成了无形资产,则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II)可扣除的研发费用的具体范围

1.人工成本。

工资和薪水,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住房公积金,以及对外劳务成本研发人员。

2.直接输入成本。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成本。

(2)中间测试和产品试生产的模具和工艺设备开发及制造成本,不构成样品,固定资产的原型和一般测试方法的购买成本以及试品的检验成本。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运营和维护,调整,检查和维护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租赁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租赁费用。

3.折旧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和设备的折旧。

4.无形资产摊销。

摊销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

5.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范开发费,新药开发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现场测试费。

6.其他相关费用。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例如技术书籍材料费,数据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科技研发保险费,研究与开发结果检索,分析,评估,演示,评估,评估,评估,评估,检验费,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此类费用的总额不得超过可扣除的研发费用总额的10%。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费用。

三,政策排除({}}(I)不适用税前扣除政策的活动

1.定期升级企业产品(服务)。

2.直接应用科学研究成果,例如直接采用开放的新流程,材料,设备,产品,服务或知识。

3.商业化后企业提供给客户的技术支持活动。

4.对现有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过程的重复或简单更改。

5.市场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作为工业(服务)过程链接或例行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和维护。

7.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科学领域的研究。(())(II)不受税前扣除政策约束的行业

1.烟草制造。

2.住宿和餐饮。

3.批发和零售贸易。

4.房地产。

5.租赁和商业服务。

6.娱乐业。

7.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

以上行业受《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法规》(GB / 4754-2011)的约束,并进行了相应更新。

IV。特别事项

1.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从事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应计入委托方的研究开发费用,增加的扣除额按实际发生额的80%计算。发生的费用,受托人不得额外扣减。实际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金额,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确定。

如果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研发项目支出的详细信息。

不得扣除企业委托境外机构或个人从事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2.对于企业共同开发的项目,合作各方应分别计算并扣除实际承担的研发费用。

3.根据生产经营和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情况,企业集团对技术的要求高,投资额大,需要集中研发的项目。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可以与权利,义务和费用一致。与收益分享相匹配的原则,合理确定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在受益成员企业之间进行分配,并由相关成员公司计算额外的扣除额。

4.企业为获得用于创意设计活动的创新,创意和突破性产品而产生的相关费用,可以按照本政策的规定在税前扣除。

创意设计活动是指多媒体软件,动画游戏软件,数字动画以及游戏设计和生产的开发;房屋建筑工程设计(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为三星),园林绿化工程专项设计;工业设计,多媒体设计,动画以及衍生产品设计,模型设计等

第五,中国神深咨询发现相关的管理要求(())(1)会计

税前扣除研发费用的相关政策适用于居民企业,这些企业应具有合理的会计计算,审计收集和准确的研发费用收集。

企业应根据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对研发支出进行核算;同时,为要扣除的研发费用设置辅助科目,并准确收集当年可以扣除的各种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进行多次研发活动的,应当按照不同的研发项目收取可以抵扣的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企业可以设置“ R&D支出”科目,以解决无形资产研发过程中发生的各种支出。企业自行开发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无形资产所发生的研发支出,计入“研发支出”科目(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项目包括在“研发支出”帐户中(资本化支出)。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并形成无形资产时,应当按照“研发支出”科目余额(资本化支出)结转到“无形资产”。期末(月),在“ R&D支出”主题下收集的支出支出金额将转入“管理费用”主题;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为满足资本化条件而进行的无形资产研发项目的支出。

企业应分别计入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并准确合理地收集所有费用。对于那些不清楚的人,不允许额外扣除。(())(II)税收管理

如果企业的R&D支出的实际金额未正确汇总,并且交换总额的计算是,则税务机关有权对其税前扣除额或其他扣除额进行合理的调整。不准确。

如果税务机关对企业享受额外减免的研发项目有异议,则可以委托市级以上科学技术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评估意见,技术部门应及时答复意见。如果企业从事省或部级(含)以上的科研项目,以及前几年确定的跨年度研发项目,则不再需要确定。

税务部门应加强扣除研发费用的优惠政策的后续管理,并进行定期检查,年度检查不得少于20%。(())(三)纳税申报

1.预付款声明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的每月和季度预付款表(A类,2015年版)”,附表1“应纳税所得额减免和应纳税所得额及税基的详细信息”第30行“五,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费用的额外抵扣”填写纳税人按照规定对新产品,新工艺和新技术研发费用的额外抵扣额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税收政策。

2,年度申报(())(IV)追溯执行

如果企业符合本通知中指定的研发费用扣除条件,但未能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及时享受税收优惠,则可以追溯地享受并执行备案程序,并进行追溯最长3年。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的限制性规定——小细节中的大乾坤

说到当前总税收政策的各种优惠政策,作者在开玩笑时总是将其分为两类:真实的黄金和白银,看上去很漂亮,因为今天标题中的扣除研发费用的政策是其中包括真正的黄金和白银!

对于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研发费用,公司可以真正地使用它来扣除运营产生的利润,然后减少企业实际支付的企业所得税。与时间长短不一的诸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等看起来很漂亮的相应政策不同,此类政策更像是企业应缴税款的重大转变。因此,在扣除研发费用时,公司必须尽可能地找到享受自己的方式,否则就会亏本。

但实际上也出现了一个问题,即许多公司在财务上误解了“研发费用”,以为只有技术相关的公司,例如高科技公司,技术型公司,软件公司可以享受它。这项政策至少错过了享受此折扣的机会,因此今天我将详细解释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减免政策。

实际上,应该反问:哪些行业不能享受减免政策?这是因为我们的税收政策使用反列表方法来说明此问题。(作者注:在枚举范围时,通常会省略肯定枚举的方法,因此许多财政和税收政策都会使用枚举方法。最著名的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件”第10条中的表述。 )

看到这里您可能会说,哦!我不能理解这些行业吗?你真的了解吗小细节中有很多东西。请依次回答以下问题。如果您可以回答,则完全了解该政策。

问题一

A公司生产自己的杯子,然后批发和零售。如果甲公司打算进行新产品的研发,是否可以享受扣除研发费用的政策?

理解要点:公司生产,批发和零售行为的行业定义是否是公司的业务行为?它是否属于“ 3。没有获得额外信用的“批发和零售业”或“制造业”?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中的相关表达。

“制造:此类别包括13到43个类别。它是指经过物理或化学更改后的新产品。无论是通过动力机械还是手工制造的,或者是批发还是零售的产品,都应视为用于制造; (以下省略)

因此,问题一的答案是:制造,批发和零售杯子的公司的行业定义应该是制造业,并且如果该政策符合研发费用扣除政策的要求,则可以应用此政策。 。

问题2

如果公司A在生产过程中应客户的要求开始销售洗涤产品的业务,则洗涤产品不是公司生产的,而是被购买和出售的。此时,公司还可以额外支付研发费用。扣除政策?

了解关键点:公司的行业标识属于制造业还是批发和零售业?实际上,这家公司的情况在实践中也是较为普遍的情况。在当前的商业环境中,公司的跨行业运营很普遍。

财税[2015] 119号是这里的粗略规定​​,因此,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第97号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发支出税前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 ”进一步说明了这一点。说明:

“第四,不适用附加扣除政策的行业判断

通知中未应用税前扣除政策的企业为主要业务为通知中所列行业的企业。发生研发费用的当年主营业务收入占余额超过总收入的50%(不含)的企业减去根据第六条计算的免税收入和投资收入。”

因此,第二个问题的答案是:查看公司的杯子和洗涤业务业务收入,该收入占公司总收入减去50%(不包括)的免税收入和投资收入余额以上。如果洗涤(批发和零售)部分被确定为公司的主要业务,则它可能不是公司A的喜剧。因此,问题三和问题四是从这里得出的。

问题三

如果公司A是一家洗涤设备的批发和零售公司,那么是否无法享受研发费用加上扣除额的税收减免?

答案是:不一定。

如果您是这样一家公司的财务部门,那么如果该公司有研发项目的意向,您应该作为专业人士提供哪些建议?-单独的研发项目,成立独立的子公司!请注意,它是子公司,而不是分支机构。

(作者注:在这个问题上,继优问我一个问题,可以为批发商开发什么?这是不可靠的。我的回答是:产品售出的时间越长,它就会越深,也许您对此产品有任何想法?是否想开发新产品并自己销售?因此,具有想法,金钱和技术的任何类型的公司都有可能进行研发。)

问题4

对于A公司的洗杯业务而言,营业收入差别不大,可能难以准确控制50%的财务比例,并且被定义为批发和零售行业的风险有所增加。结论,您能说拆分是最简单,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吗?

第四个问题的答案是:不一定!

让我们回到问题三的假设情况,并查看一组数据。

第一种情况:

1.公司A的原业务2017年实现利润总额5000万元,调整应纳税所得额5100万元。

2.公司B:公司A的全资子公司。2017年,由于全年进行项目研发,全年利润总额为-8百万元。乙公司符合减免政策的2017年研究开发支出为600万元,其中500万元的支出额为2107万元,资本化部分为100万元。本年度的自付额为250万元。该公司在这一年没有其他税收调整。计入其他抵扣后,2017年B公司的应税收入为-800-250 = 1,050(万元)。

A公司当年应缴纳多少公司所得税?——5,100×25%= 1,275(万元)

如果未拆分研发业务,那么A公司当年应缴纳多少所得税?(5,100-1,050)×25%= 1,012.5(万元)

1275万元和1012万元。区别在于B公司由于当年没有盈利而无法使用的巨额亏损(包括额外费用)。尽管有这种损失,但乙公司仍可以在以后获利后使用。仍然涉及三个问题:

1>资金的时间价值,每个了解财务的人都知道,今天的美元不能与明天的美元直接进行比较;

2>弥补税前亏损的五年期限。作为新成立的公司,乙公司能否在五年内获得足够的利润;

3>研发失败的风险!

因此,问题三的解决方案针对的是极端情况。不拆分就无法获得此策略。此时,税收减免的时间价值问题让位于判断该政策是否可取。

查看了问题三的数据后,您可以理解为什么问题四的结论不一定是必需的。

在问题4的情况下,属于可抵扣行业和不可抵扣行业的公司的收入金额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相同的收入可能没有约定的利润率。拆分可能会使为研发而拆分的公司无法产生足够的利润来消耗研发费用及其额外扣除额。

情况2:

A公司的杯具业务创造了1亿元人民币的收入,洗涤业务创造了8000万元人民币的收入。不考虑研发费用,甲公司2017年的利润总额为3000万元,研发费用为2000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为1600万元,扣除了700万元。

A公司2017年的应税收入为:3,000-2,000-700 = 300(万元)

企业所得税的实际缴纳比例:300×25%= 75(万元)

情况3:

A公司的管理层认为洗杯业务的收入相似。为了防止主营业务被视为批发和零售洗涤业务,并且不能享受研发费用减免政策,该公司被拆分并成立了独立子公司。该公司从事洗涤用具业务,并将研发项目置于杯子用具业务中。两家公司在2017年的数据如下:

杯(制造)公司:收入1000万元,利润总额1600万元,未考虑研发费用,研究开发费用2000万元,其中2017年支出1600万元。700万元。

杯具公司2017年的应税收入为:1,600-2,000-700 = -1,100(万元)

杯具公司无需在2017年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的亏损1100万元可以结转为所得税前的下一个纳税年度。

洗涤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000万元,利润总额1400万元,未考虑研发费用。

A公司2017年的应税收入为:1,400(万元)

企业实际缴纳的税费:1400×25%= 350(万元)

可以清楚地看到,在这两个方案下,如果数据完全一致,则该方案2017将向整个集团缴纳75万元的企业所得税。2017年现金流出总额增加350万元。

在分析了整个团队之后,对作为公司财务主管的老板的建议应为:

I.只是从事非加性扣除行业业务。如果有启动新业务和开展研发的计划,那么如果新业务不属于非加性产业,则最初的研发业务完全是无利可图的,两者的危害是微弱的。轻描淡写,此时拆分是一个可行的解决方案。

2.如果进行了混合操作,并且当前非加性扣除行业业务不超过50%,这时,拆分的负面影响和非加性扣除业务的前景必须被考虑。如果您不选择拆分,财务部门应始终注意每项业务收入的比例(第97号文件中提到的收入)。

3.如果执行混合操作,并且对工业业务的扣除额不超过50%,请考虑拆分。

实务 | 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研发费用减除政策的核心内容是,企业因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技术而产生的研发费用,应按规定扣除实际费用。然后按照有关规定扣除“研发费用”。这里,作为扣除基数的“研发费用”,项目和金额与通过会计收取的研发费用不同。申请此税收优惠时,由于计算不准确导致公司无法及时享受税收红利,公司经常面临与税收相关的风险。本文结合案例材料,对扣除研发费用的几个高风险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

研发费用的财务数据与税收数据之间的关系

财务数据是公司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基础。 《财政部关于修订和印发2019年度公司一般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 6号)规定,应在利润表中列报“研发费用”项目企业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以及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资产负债表中的“开发支出”项目报告未完成开发项目的资本化部分,“无形资产”项目报告已扣除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和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尽管这些分类提供的数据可以准确反映企业的R&D活动,但是由于会计核算基于“企业6号无形资产会计准则”,因此不能将其用作直接扣减的直接依据。附加计算税法扣除规则存在差异,在确定扣除基础时必须筛选和调整财务数据。企业需要按照税法设立辅助账户。在年度纳税申报中,他们可以根据“ R&D支出辅助账户汇总表”计算可从R&D项目中扣除的R&D支出,以完成税法数据的收集。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分为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五个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详见本标准第9条),在预期用途之前发生的支出应予以资本化并确认为无形资产。如果不满足条件,则计入当期损益。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无论是资本化的还是已支销的,是实际确认的金额,包括劳动力,折旧,材料和无形资产的摊销。

案例:S公司在2018年共有三项研发活动。项目B由国内联属公司M委托开发,双方约定的委托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M公司提供的费用和支出明细表列出了开发总成本65万元; C项目委托海外公司进行研发,并向海外机构支付了15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的研发费用。截至2018年底,项目A尚未完全完成(研发费用累计支出数据见下表,表中项目支出已获得有效票据,支出金额以国家标准)。项目B和项目C均于当年10月完成。交付和使用,并与受托人完成相应的和解。公司

S的所有无形资产均使用直线法摊销。估计残值为零,摊销期限为10年。(注意:本文的分析未考虑数据中未提及的其他资产信息,并且在支付海外研发费用时未考虑预扣增值税)

分析:S公司在2018年的相关会计处理:

1.A该项目产生的研发支出= 41760 + 123360 = 165120(元),会计分录如下:(单位:元,下同)

借款:研发支出-支出165120

-大写540 000

功劳:原材料154 000

应付给员工-薪水254 000(())-五种保险和一金45 720(())-福利费36200

-员工教育经费20200(())累计折旧101500({}}累计摊销54500

银行存款39 000

2.期末结转的费用明细帐:

借款:管理费用-研发费用165120

贷款:研发支出-支出165120

3.支付项目B和项目C的研发费用,

无形资产中包含的金额= 1000000 + 150万= 250万(元),

应付税费= 2 500 000×6%= 150000(元):

借款:无形资产2500万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15万

贷款:银行存款265万

4.计算当年的无形资产累计摊销:

(1000000 + 1500 000)÷(10×12)×3 = 62500(元)

借款:管理费62 500

贷款:累计摊销62 500

期末,资产负债表上的“开发支出”项目为5.4亿元,“无形资产”项目为243.75万元(250万-62 500),损益表中“研发费用”项目为227 620元165120 + 62500)。这些报告中提供的数据不能直接用作其他扣除的基础,因此需要在此基础上进行过滤和调整(稍后结合案例进行介绍)。

注意为独立研发项目增加扣除额

(I)确认额外扣除研发费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号)规定,研究开发费用的可扣除额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输入成本,折旧成本,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成本,新工艺规范开发成本,新药开发临床试验成本,勘探和开发技术的现场测试成本以及其他相关成本。这些内容并非企业研发活动的全部内容。通知中规定的劳务成本仅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五险一金”和劳务人员的报酬,不包括其他劳务成本。此外,经营租赁租借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也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当记录使用该仪器设备的必要记录,并计提实际租金支出。与实际工作时间成比例。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之间合理分配的其他方法,未分配的,不得扣除。对于

,可以从2018年的研发费用中扣除公司A的项目A,其中包括材料成本,工资和薪金,“五险一金”,折旧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包括福利)成本,数据成本和研究费),不包括员工教育费用。

(2)确认研发费用扣除

1.税法的限制规定。研发活动中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抵扣研发费用总额的10%,且超出部分不得用作额外抵扣的基础。在

的情况下,公司S的项目A的研发允许扣除额计算如下:

(1)除“其他相关费用”外,其他五项费用= 154 000 + 254000 + 45 720 + 101 500 + 54 500 = 609 720(元)。

(2)其他相关支出= 36200 + 39 000 = 75200(元)。

(3)其他相关费用的抵扣限额= 609720×10%÷(1-10%)= 67747(元)。

超出限额的实际金额不包括在额外的扣除费用中,其他可以扣除的相关费用是根据限额计算的。

(4)一个项目可以从研发费用中扣除609 720 + 67 747 = 677 467(元)。

2.金额标准的选择基于更改。如果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工具和设备符合税法并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则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减免政策时,将根据折旧额计算折旧额。 2017年后企业所得税减免中的折旧部分对于扣除额,折旧和费用将在2017年之前添加到会计计算中。公司S的研发活动中的研发设备折旧成本为26,500元。如果您可以按照税法享受加速折旧折扣,则可以在当前税项之前扣除的折旧为40,000元(这是假定加速折旧计算的结果。(详细的计算过程),应按4万元扣除。如果在2017年之前进行研发活动,则应计为26,500元。在此示例中,假定会计法和税法之间没有差异,并且直接计算为26,500元。

(3)扣除额变化的趋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率的通知(财税[2018] 99号)规定,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12日止。 2020年31日在此期间,扣除研发费用的百分比从50%增加到75%。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税前研究与开发支出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 34号)规定以科技型中小企业扣除75%以上的扣除率的时间为2017年1月1日。

应当注意,新的扣减比例不仅适用于上一期间发生的新研发费用,还适用于上一期间发生的摊销额。如果公司S在2018年之前开发了资产,则可以在2018年摊销时按总资产的175%摊销。

研发费用的财务数据与税收数据之间的关系

(I)委托国内研发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与开发支出税前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在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时所产生的费用与发展实际发生的实际支出的80%,计入委托人的研究开发费用,并计算额外的扣除额。委托人不得进一步扣减。实际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金额,按照独立交易的原则确定。

如果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则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研发项目支出的详细信息。

关联方之间的委托需要提供研究和开发项目的成本明细,以防止公司高估价格以享受优惠待遇。有证据表明委托价格不合理,违反独立交易原则的,按照专项税收调整的有关规定重新确定交易价格。如果不能证明价格不合理,则无论成本是否低于交易价格的80%,只能根据交易价格的80%计算可扣除的研发费用。

B公司与M公司的交易价格为1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尽管M公司的实际开发成本为65万元人民币,低于80万元人民币(100×80%)但是,只要能够证明100万元符合独立交易的原则,就应以80万元为基础进行额外抵扣。

(二)委托海外研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和科学技术部税务部关于委托境外研发费用承担税前扣除及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 No 。64)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从事研发活动的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支出的80%计入委托的海外研发支出。

不超过中国合格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委托海外研发费用,可以按照规定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在

的情况下,S公司的C项目由一家海外机构委托完成研发,并支付了150万元人民币的海外研发费用。要计算额外的扣除额,请按照下列步骤操作:

(1)实际海外研发费用的80%= 1 500 000×80%= 120万(元)

(2)扣除额=国内合格的研发费用×2/3 =(677 467 + 80万)×2/3 = 984978(元)

(3)根据(1)和(2)的计算结果,采用低原则,C项的额外扣除基数为984,978元。

纳税申报中要注意的其他扣减问题

(I)分析研发费用额外扣除的性质

额外扣除研发费用是一项税收优惠。这是根据税法在税前扣除的额外费用的一部分。这部分费用实际上不是企业产生的。数量是相关的,但不相同。在这种情况下,S公司在2018年发生的实际研发费用为3,205,120元(705,120 + 1 000 000 + 1 500,000),可抵扣研发费用为2,462,445元(677 467 + 80万+ 984978) 。

(II)资本化和费用划分对于

,A公司2018年全年A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为705,120元。根据税法可抵扣的研发费用为677,467元,扣除资本化金额和研发费用后的支出:

扣除当期研发费用的一个项目= 677 467×165 120/705 120 = 158 644(元)

一个项目扣除了当期资本化的研发费用= 677 467×540 000/705 120 = 518 823(元)

(三)计算当期税项前的可抵扣研发费用

可在公司所得税前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两部分:一是实际研发费用;二是实际研发费用。另一个是可以扣除的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将根据实际情况扣除,并按比例计算扣除。实际扣减部分根据会计处理结果确认。扣除的研发费用包括三部分,即当期费用金额,资产当期摊销额和当期资产摊销额。对于

,可以从2018年S公司的三个项目中扣除的研发费用计算如下:

该项目的当前研发费用= 6 7 7 4 6 7×165 120/705 120 = 158 644(元);

当前的项目摊销金额= 80万÷(12×10)×3 = 20,000(元);

C当前项目摊销金额= 984978÷(12×10)×3 = 24624(元);({}}可以扣除S公司的2018年公司所得税汇款扣除的研发费用=实际发生的费用+额外的扣除额= 227620 +(158644 + 20000 + 24624)×75%= 380071(元)。

研发费用加上优惠政策的减免在鼓励企业创新,加大研发力度和增加研发投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项优惠措施受益广泛,影响深远。相关政策也符合经济发展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在政策变更过程中,正确把握执行时间节点,数据计算能力和税收差异等问题是正确使用政策和避免风险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