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避税天堂”离岸公司背后的无形的有钱人将会看到曙光。 “ CRS中文版”将于7月发布。中国的金融机构将正式开始对与客户税收有关的信息进行尽职调查,并于明年与其他国家(地区)交换信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百慕大群岛是全球乃至国际上最著名的“避税天堂”著名的离岸金融中心。在过去的20年中,许多中国公司在这些地方注册了离岸公司。一些富人正在利用离岸公司结构来隐藏资产和收入。但是,随着20国集团发布的“金融帐户税务信息通用报告标准”(CRS)的发展,信息交流于今年首次启动,从7月1日起,中国正式开始实施“中国” CRS。 《-《非居民金融账户税收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日后将揭露“避税天堂”中离岸公司背后的无形富人的大多数。独家采访了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的税务合伙人何晓怡,详细讨论了CRS与“避税天堂”,离岸公司,无形资产和海外账户之间的关系。“避税天堂”进入了信息交换名单A从当前公布的实施CRS的国家列表中,共有100个国家(地区),包括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百慕大,摩纳哥,列支敦士登,安道尔,瑙鲁,巴拿马等。这些地方是全球资本和个人运营资金,隐藏的财富和避税的“土地”。这些被称为“避税天堂”的国家(地区)有一些共同点:他们只需要很少的年度管理费就可以到公司进行注册和注册。他们对公司的股东信息,持股比例,收入状况等高度保密;低税或负税;没有外汇管制;宽松的监督。同时,在这些国家(地区)成立的公司几乎得到所有主要国际银行的认可,并且可以在这些银行中开设帐户。 “富人和机构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设立离岸公司以隐藏应税收入和资产,这对国家税务局的税收构成了很大的问题。2010年,美国颁布了《海外帐户税收合规法案》(FATCA),外国金融机构向美国国税局报告美国税收居民(包括美国公民和绿卡持有人)的帐户信息,CRS只是FATCA的全球版本,其核心是通过国家之间共享和交换金融帐户信息来实现金融帐户和税收信息的透明性。在中国推广CRS意味着中国将收集非居民信息并与非居民所在的国家共享。同样,将来,这些国家/地区会将中国境外居民的税务信息交换回中国税务总局。 “何孝义向羊城晚报记者介绍。离岸公司的隐性真实控制人将是透明的。B。何孝义说,CRS的发展对在这些国家和地区设立的离岸公司而言相对“致命”。实际的控制人将很难再次隐藏例如:陈先生,中国人,也是中国的税务居民,已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BVI)注册了一家公司,并且是该BVI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公司拥有一个香港银行帐户,帐户余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这些收益无需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缴税。以前,在香港和中国内地尚未宣布和缴税,但根据CRS的时间表,香港从今年开始实施CRS,银行对客户进行了尽职调查。“由于这家BVI公司是被动的非金融机构(大部分收入来自股息,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收入以及其他被动经营活动),很容易用作跨境逃税工具CRS。据规定,该银行需要渗透到这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并最终确定其背后的实际控制人陈先生。然后,香港银行将根据CRS信息交换要求,收集并提交BVI公司的帐户信息,余额和Chen先生的信息给香港税务局。香港税务局将向两个方向报告这些信息:一个是提交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信息,并向英属维尔京群岛税务局报告。第二种是将陈先生的信息报告给中国国家税务总局。这样,陈先生及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的隐性收入将变得透明。 “何晓义解释说。根据CRS的推进时间表,中国大陆的金融机构从今年7月1日开始正式开展客户尽职调查,不仅收集非税收居民信息,而且还收集双重税收居民信息。哪些国家(地区)将C。根据CRS协议,CRS表演者分为两批:第一批50个国家(地区)今年交换信息,其中包括中国和香港。今年已经过去了一半以上的时间。前50个国家(地区)之间的信息交流进展如何? “估计CRS的实施要等到今年8月,因为国家和地区的第一批金融机构应在去年年底收集信息,然后将其移交给税务局。一年,然后税务局将对其进行区分并确定与哪个国家和地区进行交易需要花费时间。“那么,哪个国家(地区)最早将在2018年与中国交换信息?何晓义说:“根据目前中国已签署的三项多边税收合作法律工具:2017年6月,包括中国在内的67个国家和地区签署了《关于实施与税收协定有关的预防税基措施的多边公约》。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以及2013年签署的《多边税收征税和互助公约》以及2015年签署的“多边主管部门之间自动交换金融帐户税收相关信息”,以及102项双边税收协定,10信息交换协议和中国签署的十多个双边税收合作备忘录。中国将一口气自动与签署国和地区交换信息。“中美目前不交换金融帐户信息D。人们逃避此类帐户信息的透明度,并将资产转移给没有致力于实施CRS的国家(地区),例如美国,柬埔寨,台湾等地? “将钱转移出去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有必要考虑到,CRS目前覆盖100个国家和地区,将来还会有更多的国家和地区加入;这笔钱最终将投资在哪里,税收只是其中之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对于资产收益和安全问题更为重要。“何晓义还谈到了一个热门问题:尽管美国不参加CRS,但美国拥有FATCA。 2014年6月,中美就在中国实施该法案达成了初步协议。但是,到目前为止,两国尚未正式签署政府间协定(IGA),也就是说,FATCA尚未正式登陆中国,因此两国无法交换信息。随着CRS在100个国家(地区)的登陆,各国之间交换信息已成为大势所趋。这种趋势无疑会影响许多中国富人的神经。据业内消息人士称,去年,富人已经控制住了,香港的银行账户被分为小银行,然后分配给多家银行。对此,何小宜认为,这仅仅是为了推迟金融机构的尽职调查时间。如果个人以前的海外收入信息不透明或国内申报制度不完善,导致个人的海外收入没有申报纳税,那么将来中国的税务机关肯定会填补这一漏洞。相互共享CRS信息。但是,鉴于一些境外离岸公司结构的复杂性,境外交易的复杂性以及中国现行的境外纳税申报和支付方式的不完善联系,何晓义建议,在实施CRS之后,中国可以考虑启动“离岸”业务。自愿披露计划”,“这具有深远的影响。我相信在中国有很多有海外收入的人。他们面临着CRS信息被交换回去的问题。如果我们能够启动某种’自我放弃《申报计划》,鼓励他们退还海外收益,然后免收罚款和滞纳金,同时提供渠道让他们在缴纳国税后汇款,这有利于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具有很大的正面影响“”(羊城晚报记者闫立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