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应按每月固定的400元扣除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教育(学位)的支出。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用于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专业资格的继续教育的支出,应在取得有关证明之日按固定费用3600元扣除。
您的免赔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