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资收入,超过3500。
2.劳动劳务收入,稿件收入,特许权使用费和财产租赁收入,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收费标准为800元; 4000元以上,减免20%。薪酬收入应在扣除应纳税额的30%之后支付。
3.财产转让收入是财产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的余额。
4.利息,股息,红利收入,意外收入和其他收入,每次收入额均为应税收入。
5.对于来自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收入,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为扣除必要费用后的余额。
6.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应为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成本,费用和亏损后的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