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税,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 30号)第一条,在农村税试点期间收费改革,取消,减少或减免农业特产税免征农业税后,从事种植,养殖,养殖和渔业的个人或个体户及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专业税)和畜牧业税的范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因此,农民个人种植的树木和树苗向园林公司的销售不需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