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金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额)*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免税额为3500
一个人的扣除税金后的实际月薪为5500元,但扣除的个人所得税为95元。:(5500-3500)* 10%-105 = 95元
“税收筹划”也称为“合理避税”。这是合法的。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法:
1.巧妙地使用公积金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工人阶级个人每月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可从税前扣除,这意味着按照该标准缴纳的住房公积金不征税。 。同时,员工可以支付补充公积金。因此,普通员工仍有一定的空间增加公积金的存款。工资纳税人使用公积金避税是合理可行的。
2.将捐款用于税前抵免
首先,扣缴单位根据政府机构或非营利组织颁发的简要捐赠证书,通过扣缴单位向灾区进行个人捐赠,并由捐赠人记录下来。扣缴单位。代扣代缴税款时,应依法扣除。其次,如果个人通过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受灾地区的捐赠直接纳税,则捐赠者应立即出示政府机构和非营利组织向扣缴单位发行的捐赠文件。纳税时,要依法扣除。
3.通过使用个人投资者买卖股票或基金获得的差额收入
根据现行税法,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这是为数不多的因个人财产转让而暂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之一。纳税人可以选择自己的股票或基金进行买卖,通过低价买卖和高价买卖来获得差额收益,间接实现了合理的避税。
扩展配置文件:
个人所得税计划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先决条件:
1.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和税收法规,税收筹划的方向应与税收政策法规的指导相一致。
2.税收筹划必须在生产,运营,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之前进行。
3.税收筹划的目的是使纳税人的税收利益最大化。
所谓的“税收利益最大化”不仅包括最轻的税收负担,还包括最轻的税收负担,最大的税后利润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个人所得税问题
1.使用税收计算基准和税率进行税收筹划(使用阈值进行税收筹划)。个人所得税对工资和其他项目的征税有一定的门槛,是一种累进税率。纳税人应避免一次获得大量收入,并在合法前提下节省税款。例如:
刘是一家国有公司的负责人。月工资收入1500元(含各种津贴,奖金)。给他3000元奖励。在这里您可以在3个月内进行比较。如果刘先生在12月获得了一次5,000元的一次性奖金,那么刘先生在12月,1月和2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当地扣除费用为800元/月):
12月应交的所得税为(1,500 + 5,000-800)×20%-375 = 765(元)。
一月份应交的所得税为(1,500-800)×10%-25 = 45(元)。
2月(与1月相同)的应交所得税为45元。这样,刘先生共缴纳了3个月的个人所得税855元。
如果刘在12月和1月两次获得母公司的奖金3,000元人民币,并在1月和2月两次获得公司的奖金2,000元人民币,则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12月应交的所得税为(1,500 + 1,500-800)×1%-125 = 205(元)。
一月份应交的所得税为(1,500 + 1,500 + 1,000-800)×15%-125 = 355(元)。
2月份应交的所得税为(1,500 + 1,000-800)×10%-25 = 145(元)。
共支付了3个月的税款705元。这样,计划后少交了150元的个人所得税。在本示例中,通过平衡每个月的收入来降低适用税率的水平,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
2.将公积金用于税收筹划。根据有关公积金文件的规定,个人职工及其单位应当按每月职工工资总额的相同比例每月缴纳住房公积金。个人雇员的每月存款等于雇员的每月工资乘以个人的存款利率,单位的每月存款等于雇员的每月工资和单位的存款利率。两种资金都存储在个人帐户中。由员工个人拥有。例如:
公司目前的住房公积金以1997年的工资作为应计基础,单位和个人的存款比率为7%(国家规定比率为7%至20%)。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每月住房公积金缴纳额可以从税前工资总额中扣除,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上述条件,住房公积金可用于个人所得税计划。具体方法是: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增加公积金拨备比例,减少应交个人所得税额,从而提高职工实际收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