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薪水后,应先缴纳当前预扣税,然后是该部门所有雇员的个人税,编制清单,并将其集体缴纳给税款
1.只有税务机关有权征收个人所得税,私人老板无权征收,但雇主可以代扣代缴;
2.法律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第15条用人单位不得扣除工人的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扣留劳动者的工资:
(1)雇主代扣的个人所得税;
(2)各种社会保险费用,应由雇主承担并由雇主代扣;
(3)在法院判决和裁决中保留的养费和a养费;
(4)可以从法律法规规定的工人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条征税,暂停征税,减免税,免税,退税,退税的规定,应当按照本规定执行。法;执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
任何机关,单位或个人均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征收税款,中止税收,减免税,免税,退税,补充税以及其他与税法,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
从公司的工资中扣除的个人税可以在雇主发给工人的工资单中看到。雇主必须书面记录支付给工人的工资的金额,时间,名称和签名,并将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表。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5条工资应以法定货币支付。不能以实物或证券的替代货币付款。
第6条雇主应自行向工人支付工资。当工人本人由于某种原因不能领取工资时,可以委托其亲属或其他人。
雇主可以委托银行代雇主支付工资。
雇主必须书面记录支付给工人的工资的金额,时间,名称和签名,并将其保存两年以上以备将来参考。用人单位支付工资时,应当向职工提供个人工资表。
第7条工资必须在雇主和工人之间商定的日期支付。如果是假日或休息日,则应在最近的工作日提前付款。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施每周,每日和每小时工资制度的人可以每周,每天和每小时支付工资。
第八条对于完成了一次临时工或特定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有关协议或合同,在完成劳动任务后支付工资。
第十八条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督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可以责令其赔偿:
(1)扣留或不合理地拖欠工人工资;
(2)拒绝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人工资;
(3)支付工人工资的人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经济补偿和补偿标准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劳资纠纷,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当事人可以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