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直接在税务管理员的应用程序上进行了申报,不需要自己计算。我可以登录我的帐户并立即生成一个声明表,该表非常准确。
12万元个人所得税申报会计分录:
借款:应付职工薪酬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个人所得税实际支付
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个人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应支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职工教育经费”,“职工劳动关系补偿金”,“非货币性福利”,“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有关的其他支出”以及其他应付职工工资项目,进行了详细核算。
根据《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方法》
第5条年收入在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应填写“个人所得税申报表(适用于年收入在12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纳税人)”1),并在处理纳税申报单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同时提交一份有效的个人ID副本以及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信息。
有效ID,包括纳税人的ID,护照,回国证书,军事ID等。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年收入在十二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取得的下列收入总额为十二万元:
(1)工资收入;
(2)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
(3)企事业单位承包和租赁业务收入;
(4)劳动报酬收入;
(5)手稿的报酬;
(6)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7)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8)物业租赁收入;
(9)财产转让收入;
(十)是偶然的;
(11)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个人所得税自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纳税人可以委托具有税务代理资格的中介机构或其他机构代为办理。代表他们处理纳税申报。具体来说,有三种主要的方式来申报年收入12万元:第一,代表企业在线申报。该方法要求企业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代自然人企业申报授权书”,然后登录网上税务局填写“代自然人企业申报12万元”。第二个是自然人在线声明。纳税人在网上税务局完成自然人的注册后,登录并声明自己。第三是直接在当地税务局的税务服务办公室申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纳税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第六条的规定,年收入12万元以上是指纳税一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获得的总收入达人民币12万元:(一)工资性收入; (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收入; (三)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和租赁营业收入; (四)劳务收入; (五)稿件收入; (六)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七)利息,股息和红利收入; (八)财产租赁收入; (九)财产转让收入;10.附带收入; (十一)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的其他收入。这意味着范教授在法学院和上市公司中赚取的薪水和工资应计入12万元的范围。年收入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
应在纳税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您是在中国设有工作或受雇部门的纳税人,则应向工作和受雇部门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如果在中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在职或受雇的单位,则应选择申报单并将其固定在其中一个单位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在中国没有工作或就业单位,并且年收入项目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和经营收入,或者向企业和机构承包经营或租赁经营的收入,则应向下列企业报告:实际运营所在地的地方税务主管部门。如果中国没有办公室或就业单位,并且年收入项目中没有生产或营业收入,则应向户口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报告。根据范教授的情况,他可以选择上市公司所在的法学院或主管税务机关之一。在每年的一月至三月期间,可以将其固定在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和支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自我申报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6〕162号)的规定,纳税人每年向收入超过12万元,无论在每次收入时是否已全额缴纳个人所得税,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纳税年度结束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纳税申报表。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王先生的年收入超过12万元,则必须申报12万元。如果他的平常收入已经全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他将不得不申报自己的年收入12万元。无需偿还税款,也不会重复纳税。
在这里,税务员提醒纳税人,这12万元人民币的自我申报并不意味着要再次缴纳个人所得税。从年初开始,这种申报义务就可以看作是纳税人就上一年的收入向税务机关作出的“申报”,告知税务机关我已经获得了这些收入并已作为纳税人缴纳了税款。需要。当然,该声明在弥补遗漏方面也起着作用。可以归还少缴的税款,降低纳税人的税收风险;多付的税款可以由税务机关退还并扣除,从而避免了纳税。人的损失。
120,000元人民币的自我声明≠另一笔个人所得税临时免税额≠临时免税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