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给境外个人工资个人所得税-支付给境外个人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1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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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1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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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要不要交个人所得税

支付境外机构外国人工资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在境内任职,但工资由境外支付,如何扣缴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向外国企业支付职工工资,工资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41号)第一条,个人是外国人应从投资企业的投资和就业中获得的工资,薪金由外商投资企业支付。外商投资企业与境外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上述外商投资企业应支付的部分或全部工资,薪金由境外联营企业支付时,该部分工资境外联营企业支付的工资为外商投资企业仍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收集和申报有关信息,并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支付给境外个人的佣金,需要交什么税

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中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本规定纳税。“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是指在境内提供劳务,无形资产转让或不动产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以下简称“领土”):A)提供或接受《条例》规定的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的企业向海外个人支付的佣金,无论劳动地点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为您的企业提供。对于劳务,您的企业属于接受劳务的一方,并且在领土内。因此,您的企业应预扣服务税并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1条“营业税预扣代理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如果没有经营机构,则以国内代理人为预扣代理人;如果在该国没有代理,则受让人或购买者应为预扣代理。 “应注意,支付给海外个人的佣金涉及关于营业税起征点,如果未超过该起征点,则可能不需要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0条“纳税人的营业额尚未达到到达了国务院财税部门。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提供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中国是营业税的纳税人,应按照本规定纳税。“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是指在境内提供劳务,无形资产转让或不动产买卖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以下简称“领土”):A)提供或接受《条例》规定的劳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境内;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您的企业向海外个人支付的佣金,无论劳动地点在国内还是国外,都为您的企业提供。对于劳务,您的企业属于接受劳务的一方,并且在领土内。因此,您的企业应预扣服务税并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11条“营业税预扣代理人:(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出售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如果没有经营机构,则以国内代理人为预扣代理人;如果在该国没有代理,则受让人或购买者应为预扣代理。 “应注意,支付给海外个人的佣金涉及营业税起征点为不超过营业税起征点的,无须缴纳营业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条“未达到纳税人的营业额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免征营业税;达到最低门槛的,应当按照本规定计算缴纳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规定的营业税起征点为指纳税人的总营业额达到阈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