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级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计税

提问时间:2020-04-3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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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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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如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

①(900-800)×5%= 5(元);

②(1300-800)×5%= 25(元);

③500×5%+(2800-800-500)×10%,

= 25 + 150,

= 175(元);

④500×5%+(2000-500)×10%+(5800-800-2000)×15%,

= 25 + 150 + 450,

= 625(元);

因为175 <280 <625,所以王老师本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分别大于2800元和5800元。

因此,王老师本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中超过2800元的部分应支付以下税款:

280-175-105(元)。

因为105÷15%= 700(元),

因此,王老师本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应该比2800元(合3500元)高出700元。

答案:王老师本月的薪水和薪金收入为3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如下: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在第十一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的第六次修正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

第3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收入应缴纳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范围为3%至45%”(税率表包括税率范围:1。每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额为0;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额为105;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部分,税率20%,快速计算扣除555; 4,......)

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工资和薪金所得,即扣除支出3500元后的月收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自2011年9月1日起实施。

假设您修改了问题,王先生应每月支付280元的个人所得税,将800元更改为3500元,并将王先生的个人社会保障协调费增加420元。询问王老师这个月的薪水和薪水收入。

让王老师的薪水为x,1500 * 0.03 = 45; 4500 * 0.1-105 = 345; 280大于45且小于345,则适用10%的税率。

老师的薪水是:(x-3500-420)* 10%-105 = 280。解是x = 7770元。根据有关社会保障规定,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障统筹费,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因此王老师的工资为7770元。可以验证为:(7770-3500-420)* 10%-105 = 3850 * 10%-105 = 385-105 = 280元。

仅供参考。

2018年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及个税计算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人免税额从3500上调至3500。元到5000元。一个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表格是用于计算个人所得税的表格。(注意:总览图显示了扣减5000后的匹配时间间隔的税率表)

工资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1.应税收入=税前工资收入金额-五种保险和一金(个人支付部分)-费用扣除

2.应税金额=应税收入x税率快速扣除

(特殊的额外扣除项目包括:儿童的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大病医疗支出,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以及抚养老人的支出。)

这是一个例子

假设纳税人是独生子女,已婚,并且在小学有孩子,父母双方都超过60岁,在北京工作,目前正在就读博士学位,月薪10,000元,社保公积金资金扣除2220元,房屋租金为每月4000元。税制改革之前,起点是3500元,他应每月缴纳个人所得税323元。一个

在2019年1月1日之后获得的工资,在不考虑爱人特殊扣除的情况下,每月额外享受4种特殊扣除:儿童教育额外扣除1000元人民币,继续教育额外扣除400元人民币人民币,住房租金专项扣除额为1200元,抚养老人专项扣除额为2,000元,共扣除额4,600元。

也就是说,在扣除起点5,000元后,纳税人的工资将另外扣除4,600元,其余的钱将被征税。这样,他可能不必每月都缴税。

扩展数据

其他特殊税收减免

1.儿童教育:纳税人的子女全日制学历教育相关费用,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费率扣除。

2.继续教育:纳税人在中国继续攻读学位(学位)的支出,应在学位(学位)教育期间每月固定扣除400元。同一学位(学位)的继续教育的扣除期不能超过48个月。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应扣减纳税人的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固定费用为3600元。

4.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或其配偶单独或一起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其自身或配偶在中国购买房屋。利息年按每月1000元的标准固定金额扣除,扣除期限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第一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5.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中没有自己的住房而产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以下标准扣除:

(一)中央直辖市,省会(省会),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的扣除额为每月1500元;

(2)除第(1)项所列城市外,市辖内户籍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每月可减免1100元。在城市管辖范围内注册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每月将获得扣除额800元。

6.抚养老人:应按照以下标准扣除纳税人抚养一个或多个家属的抚养费:

(1)如果纳税人是独生子女,每月固定扣减2,000元;

(2)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其子女及其兄弟姊妹分担扣除额,每个月2,000元,每个人分担的金额不超过每月1,000元。它可以由家属共享或通过协议共享,也可以由家属指定。同意或指定分配的人必须签署书面分配协议,并且指定的分配优先于协议的分配。具体分配方法和金额不能在纳税年度内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