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个人所得税现改革-中国个人所得税现状

提问时间:2020-04-30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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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30 0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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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是什么?

我国目前征收的个人所得税的原则是“低收入者不纳税,中等收入者适当纳税,高收入者纳税更多”。一般税制是除最贫困的人以外的其他国家缴税,发达国家超过50%。这与中国的税收政策选择不同。

改革个人税的下一步是从目前的分类税制转变为全面的分类税制。在对某些收入项目进行全面的税收计算时,还将给纳税人的家庭增加负担,例如维持人口和抵押贷款。贷款和其他条件包括在扣除因子中,这也反映了公平的税收。改革过程取决于立法的完善和收集和管理能力的增强。

个人所得税在我国一共改革了几次

2. 1980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月度费用减免标准,即习惯门槛为800元),适用于外国居民和国家。公民。但是,由于该税法主要是针对外国人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制定的,因此某些税收方法不能完全适应中国公民的实际情况。

3.自1987年1月1日起,国家开始对居住在中国的公民征收个人收入调整税。如果您缴纳个人收入调整税,您将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4.从1994年1月1日起,将取消个人收入调整税,并对国民和外国公民征收统一的个人所得税。

5.从2006年1月1日起,月费减免标准将从800元提高到2000元。

6.从2011年9月1日起,每月的费用减免标准将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

如何看待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

首先,如何对待个人所得税改革。我们必须首先了解其含义。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律规范在征收和管理个人所得税的过程中调整了税收征收机构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在中国有住所或没有住所并在中国居住了一年的所有个人均从中国境内和境外获得收入,没有住所,没有在中国住所或没有住所和在中国居住的人不到一年从中国境内取得收入的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其次,我们还必须阐明改革的含义。改革是要不断调整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以适应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第三是我们真正需要理解的东西。自2011年9月1日起,中国大陆的个人免税额已调整为3500元。这意味着中国进入了一个新时代。随着经济,技术,教育等的不断发展,这方面也进行了改革。这是国家的需要,是系统的需要。在竞争如此激烈的时代,我们应该回应党的号召,成为新时代的好公民。我相信这项改革将更好更快地促进发展,我相信共和国将拥有更好的明天。

最后,我衷心希望LZ能够在学术上取得进步并享受每一天。

这是蔡雅。

近年来个人所得税征收及改革情况

中国目前的税制是9个等级,这与简化税制的改革方向背道而驰。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分析,将累进税定为3-5的水平是比较适中的。

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对工资,薪金和劳动报酬的收入实行分项差别税,在失税法中具有公平原则。在现行税制下,工资和工资收入适用九级超额累进税率,劳务收入应适用20%的比例税率。同时,征收额外的税收,导致税收负担不均。在世界上所有国家的税收体系中,无论是实施全面个人所得税体系的国家还是实施分类个人所得税体系的国家,劳动收入均应征税。中国的个人所得税也应合并为一类劳动收入,并以统一的超额累进税率征收。

中国目前的税制提供了不合理的扣除额。个人征税仅具有基于“净收入”概念进行征税的含义。因此,为了获得应税净收入,必须如实从调整后的总收​​入中扣除纳税人应扣除的费用。在现实生活中,每个纳税人获得等额收入的成本在收入中所占的比例有所不同,甚至相差很大。因此,很明显,所有纳税人都从收入中扣除相同数额或相同比例的支出。是不合理的。在现行税制中,单独申报配偶是不合理的。在累进税率类别中,配偶的合并申报更为公平。

此外,还有一项关于附带福利征税的问题。西方国家的附带福利是雇主给予雇员的小额优惠,通常以实物津贴的形式实现。西方国家的个人所得税制度通常规定,在确定税基时还应包括附带福利。根据国家统计局的估计,除雇员工资外,中国的收入约占工资总额的15%,其中不包括国家和企业为职工支付的“隐性补偿”部分。员工的个人利益。目前,中国的一些政府机构和机构以及一些效率更高的企业都在向员工提供工资以外的其他形式的福利。此类额外利益也必须包括在个人收入中并应税。

中国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改革目标模式选择

?一?加大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力度,改善当前我国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现实选择

1。鉴于纳税人的纳税观念较弱,有意无意地逃税比较普遍,在增加日常征收和执法力度的基础上,必须完善征收管理办法,完善征收和管理制度,实行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在申报方面,逐步建立法人向税务部门申报个人缴费时间表和个人收入数据传输制度。为某些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高收入行业和个人制定具体的征收和管理措施,并以立法形式阐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各自的法律责任。逐步实施世界范围的“蓝色”申报制度,即申报能够如实申报蓝色商标的纳税人,并在费用,损失和扣除额方面给予更多优惠,否则一般使用“白色”如何申报。最好使用这种堵塞和疏通相结合的方法,并使用真实的声明而不是单独进行惩罚。

2。逐步建立规范科学的源头管理规定。目前,我国个人所得税来源控制的主要方式是税法规定的扣缴义务人扣缴,与国际税收惯例相比仅停留在肤浅的层面。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我们可以借鉴美国和西欧等国的做法,建立纳税人编码体系。这样,对于税务机关来说,审查和了解其应纳税所得额和财产的来龙去脉非常方便,他们可以迅速敦促他们将税款全额和及时地释放给国库。

3。建立有效的审计制度和严格的处罚制度。随着税收申报的逐步实施和税务代理制度的建立,建立有效的个人所得税审计制度尤为重要。在税收来源集中的地区,应设立专门的税收办公室或分支机构来管理个人所得税。同时,有必要加强税收队伍的自我建设,提高征收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水平。为了提高处罚力度,应赋予税务机关更高的执法地位。

4。建立个人收入社会监督网,依法扩大征管范围。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是一种单独的税收制度。税收的征收和管理必须迅速建立个人收入的社会监督网络。通过银行,工商,海关,劳动,司法等部门的密切合作,调动社会力量,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搞好工作。基本配套工作,使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取得突破性进展。

5。加强中国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的根本途径在于信息化。强有力的税收征管和管理保证了税收体系的有效实施。从长远来看,加强我国个人所得税征管的根本途径是逐步实现个人所得税征管的信息化。在研究我国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时,必须高度重视改革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方法和手段。

?二?个人所得税征收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中国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具有分类所得税的主要特征,只有几个综合特征,而且在实际操作中还暴露了其他所得税制度的固有弊端。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混合制度最能体现税收的公平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