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扣除在税收期内允许扣除的各种支出后,在一定时期内取得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的余额,是计算税额的计税依据。公司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指每个纳税年度企业的总收入,扣除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所得,各种扣除额和允许弥补以前的余额后的余额。一年的损失。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是基于权责发生制。属于本期的收入和支出,无论是否收到还款,均视为本期的收入和支出;即使已付款,也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支出收支均不视为当期损益。国务院财税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是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当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于2011年6月30日颁布,将于2011年9月1日生效。《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1994年1月28日发布),《税收征管法》(2001年4月28日颁布)以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条例》中国各级税务机关发布的税收构成了当期中国个人所得税法的主要法律依据。
2018年8月31日,通过了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起征点为每月5,000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最新起征点和税率。一月1,2019生效。
新个人所得税
国务院第600号令,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这些法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制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合同经营活动和租赁经营活动所得的收入,应为扣除后每个纳税年度总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必要的支出量。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所述的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是指纳税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取得的营业利润和工资。合同经营和租赁经营合同,工资性质的收入;减少必要支出是指每月扣除35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6条规定,对于在中国没有住所但在中国领取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以及在中国有住所并获得工资和薪金的纳税人,中国以外的薪水收入纳税人可以根据他们的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动来确定额外的扣除额。额外抵扣的范围和标准由国务院确定。
条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所述的额外扣除标准是在扣除3500元的基础上每月扣除1300元的标准。
该规定将于2011年9月1日生效。
自2011年9月1日起调整了7级超额累进税率:
每月应纳税所得额速算扣除额(元)
整个月应交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每月应交税金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当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