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听到夏晨华的视频课件“连锁零售业中的税收问题”,其中谈到了汽车4s商店中常见的税收问题。您可以反过来理解它,并注意其大小。
1.汽车销售企业,其业务流程短且节税灵活性低。而且没有发票。
2.应注意将库存用于自用,销售回扣,汽车装饰和其他链接。
3.从理论上讲,降低销售价格可以节省增值税和消费税,但是您的房主将对销售价格有限制。
我是制造税和4s商店的税。我是外行。
这样,将在8月1日之后开具汽车销售公司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可以在实际取车当天开具统一的汽车销售发票,客户可以抵扣进项税。
第四,汽车销售企业应及时调整试驾业务流程,准确申报进项抵扣额。当前的试驾业务流程如下:A向制造商购买汽车,扣除进项税; B转换为试驾车(自行开具汽车销售统一发票)-征收销项税; C配置试驾汽车增值税的减半率为4%。根据新规定,此过程将变为:A向制造商购买汽车-扣除进项税; B转换为试驾车(自行开具汽车销售统一发票),计算销项税; C自行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所列进项税的证明和扣除; D处置试驾车辆-应缴纳销项税17%。
通过上述过程分析,在新法规实施之后,还有一条额外的进项税抵扣环节,这对汽车销售企业具有更多的税收优惠。例如:一家汽车销售公司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1辆汽车,并征收了17,000元的进项税;将其用作试驾,半年内以人民币105,000元(不含税)的价格转换为固定资产。之后,试驾以8万元(不含税)的价格被处分。
在“营地改革”之前,应计营业税为1.785亿元(10.5×17%),汽车应缴纳增值税850元(1.785亿元至1.70万元);在处置阶段,需要缴纳增值税1600元[80,000×(4%÷2)],共需缴纳2,450元。
经过“营改”后,将转换为试驾并支付850元增值税;同时,认证扣减进项税1.785亿元。在处置阶段,应计预提销项增值税13,600元(80,000元x 17%),并且该企业支付的增值税总额为-3,400元[850+(13,600元-17,785元)],可以使用扣除其他输出税。通过比较分析,试驾车的进项税已从原来的税款改为现在可以从其他业务中扣除的销项税。对于汽车销售公司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好处。
第五,处置汽车时要正确申报并缴纳增值税。目前,二手车交易市场一般由税务机关委托增值税申报和缴纳,税率减半为4%。在“阵营改革”之后,处置汽车和二手车交易市场的企业应区分是在8月1日之前购买汽车还是在以后购买汽车,并按适用税率缴税或按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