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一级没有任何税费。基金分配收入时:普通合伙人按照企业所得税汇报所得税,有的将享受相应的政策豁免;有限合伙合伙人根据实际情况上报税
仅关于“个体工商户和合伙企业的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的文章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调整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标准的问题的公告
蔡瑞[2008] 65号
如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审计收集公司,则可以将股息分配给自然人股东。企业可以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作时,自然人股东可以通过合伙企业或一些基本的有限责任公司间接回购股票。一定的节税空间可以使红利和避税工作合理合法。自然人股东可以将个人消费项目转换为企业消费项目。可变阶段分红可以达到合理避税的目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以公司名义投资,根据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所获得的股息和所获得的股息本身免征企业所得税
2.因此,无需考虑任何避税方法。
3.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补充答案:
什么是“合格”
(1)居民企业之间(不包括对“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非居民企业”的投资)
(2)直接投资-不包括“间接投资”
(3)连续持有居民企业的公开发行和上市股票超过一年(12个月)而获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