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公司名义付款
只要原始公司没有终止劳动合同,它就不会减少您的社会保险金。企业不应违反法律。
人力资源公司支付的工资不视为基于工资支付的工资,因为雇佣合同是在人力资源公司与员工之间签订的。
1.累积工资时(不考虑社会保障)
借款:主要业务成本
贷款:员工应付/应付工资
2.支付工资时
借入:员工应付/应付工资
贷款:银行存款
3.收到企业支付的劳务费时(假设同时也开具发票)
借:银行存款
贷款:主营业务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