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保避税,商标避税案例

提问时间:2020-04-21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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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21 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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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保险能避税,或者能转移资产吗?求解答

保险免税是指根据规定,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受益人收取保险金的权利。保险收入免税。资产转移是指保险收入相对于债权的权利。

例如,A购买了100万被保险人的股利保险,并同意在他60岁时每年获得50,000元。这样,即使在A的公司破产或负债的情况下,他仍然可以获得钱,并且通过保险获得的收入无需用于偿还债务。

根据发展趋势,将来会征收遗产税,因此,为了避免征税,您可以购买下一代保险。如果受益人是下一代,那么收钱时就无需支付遗产税。

资产转移与此类似,任何想要转移的人都会购买保险以使其成为受益人。

跨国企业在华并购避税的案例

在母子公司的管控体系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财务控制,因为财务数据指标是母子公司管理和控制成功与否的重要指标,也是母子公司控制的核心。

母公司的集中管理基于对以下权利的财务控制:

(1)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投资和收益分配的最终决策权;

(2)。母公司有权规范其子公司,并且子公司执行母公司的统一会计制度和会计政策;

(3)。母公司拥有监管其子公司的财务权利。

1.跨国公司避税的动机-超国民待遇引起的税收漏洞

在进行合理的财务控制之前,跨国公司将首先研究该国的国情,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根据公司的发展战略建立适当的财务管理模型。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法》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经营期限超过10年的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可免征第一笔和第二笔免税。从获利之年起第二年在第三至第五年征收企业所得税,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对于这些公司,有两种避免纳税的方法:一种是亏损,但只有两年的利润。

跨国公司不一定采用上述业务方法。跨国公司有专门的律师来研究各国的政策和政策漏洞。结合各种成本分析,他们可以进行非常合法合理的财务管理和控制,并与横向策略配合使用。执行。

2.跨国公司如何避税

在研究跨国公司在中国的避税方法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其强大的财务控制与集团的整体战略和横向战略协调得很好。通过其全球集成财务控制系统,他们制定了避税政策该计划可以顺利实施。那么,他们使用什么方法避税呢?

(1)价格转移

从实践中发现的问题来看,企业逃税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第一,在跨境贸易中,利润通过出口高额利润转移到减免税期的企业。报告并导入低级报告。或者,已经通过减税或免税期的外商投资企业由于出口报告低而进口报告高而处于亏损或微薄的状态。就前者而言,公司逃避海外税收,这不是中国税务机关关注的重点,但通常是洗钱或热钱流入该国的重要渠道。就后者而言,它损害了中国的税收基础;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下,跨国企业广泛采用的这种方法应成为中国海关和税务机关关注的焦点。

例如,在河北的一家食品公司,2005年主要产品的国内销售价格为71元/纸箱,而出口价格仅为36元/纸箱。山东一家制药公司将通过海外母公司的直接定价来出口为了减少销售收入,变相掩盖实际利润,将产品的单价设定为比国内同类产品的平均价格低40元。在当前形势下,企业的上述行为不仅将成为资本外逃的渠道,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而且将成为外国指责中国以低价倾销的指责之一。

其次,在服务贸易中,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分配管理费以及转让咨询费和技术专利费来实现向国内或海外企业转移利润的目的。例如,河北第一陶瓷有限公司与其香港母公司签署了一项协议,规定其每年以其销售收入的32%支付海外咨询费。仅在2005年,它就支付了804万美元,相当于其当年利润的三倍。

电商如何避税

电子商务是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商品流通形式。信息内容,整合的信息资源,商业交易和合作交流是这种形式的基本含义。计算机网络(主要是Internet)是要实现此表单的基本支持。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业活动形式,将带来前所未有的革命,其影响远远超过了商业活动本身。电子商务不仅是一种新的销售渠道或一种新的业务运作方式,还是知识经济运作和发展的最佳方式。代表了贸易的未来发展方向;它会影响一个国家在未来全球经济和技术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并将影响人类社会的生产和运作,人们的生活和就业,政府职能,法律制度,文化教育各方面都会带来非常深刻的影响。

税收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并获得主要财政收入的基本形式,也已受到电子商务的深刻影响。

1.电子商务加剧了避税问题

(1)避税的原因

避税和反避税一直是税收工作中的主要问题。避税是指纳税人采用不合法的方法。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安排业务和金融活动,可以达到避免或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避税的原因可以分为主观和客观原因:

1个主观原因:对于纳税人而言,无论纳税多少公平合理,都意味着纳税人的直接经济利益受到损失。受到这种物质利益的刺激,纳税人将采取各种手段来避税,减轻税收负担并实现利润最大化。

2客观原因:主要原因是国家和地区之间的税收差异,例如国家行使的税收管辖权差异,国家的税收结构和税收负担差异,国家的税收减免制度,税收优惠政策差异等。由于存在这些差异,纳税人可以使用居住,收入和财产的转移以及通过国际避税天堂来实现避税。

(2)电子商务进行税收转移

目前,国家/地区的税制差异很大,即使在同一国家/地区的不同地区也存在一定差异。在传统的贸易方式下,跨区域和跨境产品的买卖仍占整个贸易的有限比例和份额,而在线交易则打破了各个地区和国家的局面。

对于企业而言,他们将涌向税负较低的国家和地区,并建立网站在此开展业务以达到减轻税负的目的;对于高税率国家或地区的消费者,他们将促使他们通过互联网从税率低的国家或地区购买商品,这不可避免地带来了税收转移。

尽管在中国征收什么税率和税率,但它们完全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地方政府没有税收立法权,但是当前的税收任务仍然是通过自上而下的计划分配方法来执行的。除了不同地区不同的财政优惠政策外,在线贸易还可能带来新的税收转移问题。

(3)电子商务加剧了国际税收管辖权的冲突

电子商务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地域分隔,商业交易不再具有地域界限,但是税收也必须由特定的国家实体征收,并且这些实体必须在各自的特定领域缴税。利益存在差异。在无国界的免费网络空间中,互联网用户非常机动且隐蔽,税务机关很难跟踪和确定服务的位置以及产品的使用,从而导致无法开始收税。

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公司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交易的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较弱的地区管辖权。

(4)互联网为纳税人提供了避税的高科技手段

Internet的全球性,无边界和高科技性质不仅为公司提供了最大化利润的手段,而且还增加了避税的可能性。财务软件备案系统的实施要求企业使用财务软件向主管部门提供财务软件的名称,版本号和密码等信息,这些信息只能在经税务机关批准后才能使用。

3为电子商务交易启用特殊发票。所谓电子发票是指纸质发票的电子图像。这是一系列电子记录。通过电子商务完成每笔交易之后。必须开具专用发票,并且必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已发行的专用发票发送给银行,然后才能结算电子帐户的付款。同时,纳税人在银行中建立的电子帐户必须在税务机关注册,并应使用真实居民身份证来促进税收的收集和管理。

4采用电子税收申报。纳税人上网访问税务机关的网站。用户登录后,填写申报表并进行电子签名,申报数据将发送到税务局的数据交换中心。税务局的数据交换中心进行核查。并将验收结果退还给纳税人。如果验收成功,则数据信息将被传输到银行数据交换系统和国库,然后由银行进行分配。并将银行收据发送给纳税人以完成电子申报。

5确立电子书和电子账单的法律地位。新的《合同法》于1999年10月1日生效,确立了电子合同的法律地位。同样清楚的是,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形成的数据消息具有法律效力。因此,应尽早澄清《税收征管法》和《会计法》等法律文件,以建立具有法律效力的“剩余踪迹”,全球统一交易轨道。

6阐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获得授权并执行必要的手续后,税务机关有权查阅和复制纳税人的电子数据和信息,并且纳税人不得以涉及商业秘密为由而拒绝。同时。税务机关有义务对纳税人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训练精通电子商务的税务专业人员

电子商务的税收收集和管理需要大量复合型人才,他们必须精通电子商务业务,并具有扎实的税收专业知识。如果税务人员不能自己掌握现代信息技术,也不能理解其运作机制,那么将无法进行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即使当局制定了非常完善的税收征收和管理条款,也算不了什么。可以说,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最大困难仍然是技术问题。因此,只能增加对科技的投入。只有通过改进收集管理手段,培养高素质复合型人才,才能充分利用现代收集管理手段。真正提高了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水平。

(3)税务机关参与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

电子商务的深远影响已渗透到社会和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在制定与电子商务有关的法律时。税务部门的参与是必要的。电子商务的法律问题涉及广泛。作为税务部门,它应主要关注电子合同的有效性,电子货币的使用管理,电子数据证据的合法性,电子商务交易的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法律。发展。同时。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交流与合作,共同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

简而言之。实施这种新的收集和管理模式的关键在于,税务机关必须建立一定程度的信息连接并与银行,海关和其他部门共享。银行,税收和海关的融合以及建立社会化和标准化的税收保护体系是未来税收收集和管理的唯一途径。只有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和税务人员的专业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才能对所有违法和与税收有关的情况(例如逃税)进行及时的在线核查,并避免流失国家税。

求经济税收案例分析

此案涉及三方:美国ABC卫星公司,一家电视台及其税务机关。

电视台与ABC卫星公司签署了“数字压缩电视全时卫星传输服务协议”。该协议的有效期至2006年6月30日。1997年10月19日,两党修改了《协议》的某些条款并签署了《修正案》。根据协议和修正案,ABC卫星公司向电视台提供了全职,定期,不可转让(优先级是独立确定的)压缩数字视频服务,提供27MHz带宽以及包括地面设备在内的相关功率转发器。ABC仅发送电视台的电视信号。电视台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允许中国省级以上的广播电视台使用未使用的零件。经美国广播公司事先许可。电视台还可以允许非中国合法广播公司使用其未使用的部分来发送电视信号。

协议还提供:A.电视台支付季度服务费和设备费; B.保证金(用于支付服务期前三个月和最后一个月的服务费); C。确保电视台向ABC支付服务费和设备费。电视台将在146年5月3日向ABC支付近200万美元的4英寸订金。保证金将在协议的最终服务费到期时使用。签订

协议后,电视台根据合同向ABC支付了押金和保证金;此后,它按季度向ABC支付了服务费和设备费,总计约2200万美元。1999年1月,税务总局向电视台发出了《通知》第001号,要求电视台缴纳上述费用的相应税款。美国广播公司拒绝接受这一点。复议申请已提交给外国分公司,税款按包括存款和存款在内的总收入的7%缴纳。总计约150万美元。

同年8月。外国分支机构做出了维持001号通知的行政复议决定。农行因此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1年12月20日,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继续扣留税务局外国分支机构向电视台319号电视台“关于数字压缩电视全时卫星传输服务的签字”的费用与电视台和ABC卫星公司达成的协议“预提所得税的缴纳通知书”同时驳回了美国广播公司卫星公司的诉讼。

双方争议的焦点是中国税务机关是否应向ABC征收预提税。这种分歧源于电视台向ABC支付的费用性质的差异。ABC公司认为收入属于营业利润,而中国税务机关则认为该收入属于特许权使用费。

双方争议的焦点

(1)ABC Satellite是否获得了使用费或营业利润?

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11条,地方税务机关认为它是特许权使用费。因为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11条,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对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的使用或使用权,包括电影,电视,广播或电视广播中使用的电影和磁带的权利,以及支付专利,专有技术,商标,设计,模型,图纸,秘密公式或秘密程序的报酬,还包括对工业,商业,科学设备或相关工业,商业,科学经验的使用或使用权公司的情报人员支付的各种款项作为补偿。

根据《中美税收协定》第5条和第7条,ABC卫星公司将其视为营业利润。由于这些收入是多年来连续工作获得的正收入,因此应属于营业利润。由于在中国没有常设机构,因此它不应在中国纳税。

(2)这是“用途”吗?谁是卫星的“用户”?

税务机关认为,优惠的使用包括对有形和无形资产的使用,“使用”不限于有形使用。卫星转发器具有发送信号的功能。电视台需要使用ABC卫星转发器的功能才能将其信号传输到太平洋,美国和其他地区。每个应答器的部分带宽可以独立用于传输信号。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1984年签订的《中美关于避免收入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以及《中华民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定: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处理。中国税务机关向ABC卫星公司征税。第一个适用的是“中美税收协定”。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的思考

(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

第二。与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业相比,传统贸易具有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各国当前的税收制度普遍提倡税收中立原则,该原则要求由于企业的贸易方式不同,税收也不应有所不同。但是,电子商务和通讯业都是新兴事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仍在构建中,尚不完善。传统的收支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使得电子商务,通讯公司和传统贸易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公平。这将促使传统企业进入“虚拟空间”自由区。同时,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愿耗费大量税收,因此采取了新措施,导致新的税收不公。。

第三。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1984年签订的《中美关于避免收入双重征税和防止逃税的协定》以及《中华民国税收征管法》该法规定:中国政府与外国政府之间的税收协定有与本法不同的规定,应按照协定的规定处理。中国税务机关向ABC卫星公司征税。第一个适用的是“中美税收协定”。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的思考

(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

第二。与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业相比,传统贸易具有不公平的税收负担。各国当前的税收制度普遍提倡税收中立原则,该原则要求由于企业的贸易方式不同,税收也不应有所不同。但是,电子商务和通讯业都是新兴事物,各国相应的法律框架仍在构建中,尚不完善。传统的收支管理方式相对落后,使得电子商务,通讯公司和传统贸易公司的税收负担不公平。这将促使传统企业进入“虚拟空间”自由区。同时,由于一些国家和地区不愿耗费大量税收,因此采取了新措施,导致新的税收不公。。

第三。税收损失的风险增加。电子商务免税不仅会导致营业税的流失,而且还会为纳税人提供高科技手段创造另一个机会,并为当前的税收体系合理避税提供手段。取消实体店和营业场所无需支付营业税,并为免税提供了合理合理的条件。

第四,税收转移问题加剧了。税收转移是合法纳税人通过经济交易或活动将他们承担的税收负担转移给他人的过程。税收转移的主要方式有三种:远期转移,后期转移和税收资本化。转发是最常见的税收方式。在这种情况下。ABC卫星可以通过提高服务费来将税收负担转移到我们的电视台。

(3)在这种情况下,判决是否应遵循国际公认的原则和惯例?

ABC卫星公司认为,国际税收应遵循国际惯例。所得税协议是两个主权国家之间的协议,必须根据双方的意图和期望进行解释。双方的期望和解释只能参照国际征税的原则和惯例以及全球公认的协定来确定。

税务机关认为,不应遵循ABC Satellite坚持的所谓国际惯例。租赁卫星通信线路具有复杂的国际背景。根本没有国际限制或惯例。

的思考

(1)新兴产业对税收制度的影响

近年来,电子商务贸易和通讯领域的税收问题引起了许多争议。主要原因是当前的税收体系相对复杂,在实施过程中需要以低成本获取大量信息。通信行业和电子商务的数字化,无边界和流动性使其无法满足当前税制的要求。它对税制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国际税收管辖区之间的冲突更加频繁。ABC卫星公司的税案反映了发达国家居民的税收管辖权与发展中国家的区域税收管辖权之间的争议。随着现代技术的发展和电子商务的成熟,企业将更容易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交易地点,这将导致交易活动普遍转移到税收管辖权较弱的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