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已经致电总部,并以总部的名义签署了工程合同。假设合同金额为100万元,则该合同应缴纳的营业税总额为:100 * 3%= 30,000元。(其他包括印花税,城市建设税,教育附加费,因为金额很小,所以暂时将其忽略)
2.根据合同规定,建设项目的纳税人是总公司,但实际的施工方是您,因此实际情况是您的总公司将向您支付3万元的营业税。此处的税法称为税负转移,即实际税负从总部转移到您的公司。
3.根据您所说的,在进行项目之后,您还应该分包给其他人来做。完成后,您将向您结算项目,然后您的公司将支付分包合同。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建筑业总承包商将项目分包或分包给项目的合同总金额减去付给分包商或分包商的价格作为营业额计算营业税。同时,总承包商在与分包商处理完工项目价格的结算时,应根据与分包商结算的项目价格计算并代扣代缴营业税。因此,对于一百万个项目,如果您分包出去60万元,则您的公司应缴纳(100-60)* 3%= 12,000元的营业税,而分包的施工团队应缴纳营业税60 * 3%= 18,000元,由您的公司代扣并支付。
4.可以看出,3万元的营业税总额没有变化,但实际承担的税负却有所不同。当施工队向您求钱时,您可以告诉他部分税款。自己付钱。但是,每当我与许多建筑业老板讨论这个话题时,他们都会告诉我:当分包出去为这些人做时,价格已经太低了。如果要求他们自己纳税,他们将增加工资,但这仍然是一个关键。仔细考虑也是正确的。没办法,所以最后,仍然需要自己承担这30,000税金。
5.如何转移您的税负
我看到许多建筑单位在结算报告写成时将结算声明写给甲方:材料***元机械费***元人工费***元营业税***元防洪费***堤防费***元
总计***元这种和解实际上已经使甲方为乙方缴纳税款。
以此方式,上面的示例用于分析。如果您与甲方签订了100万元人民币的死亡合同,也就是说,甲方将为该项目损失100万元,仅此而已。,那么您只需在这100万英里内缴税。但是,如果您签了一份真实的和解合同,那么您可以在最后的和解中做一些技巧,写成:材料+工作+机器= 101万元,营业税3万元,项目总费用:104.03万元
这样,一旦另一家公司的董事和财务人员不熟悉税法,您的s俩便会成功。
避税计划是指在国家税收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对商业,投资和财务管理活动的初步计划,尽可能减轻税收负担,从而获得税收收入并最大化收益。企业。因此,如何把握税收政策的脉搏,重用税收政策资源,通过合理的避税方式最大限度地降低税收成本,寻求合法的经济利益,已成为每个金融工作者应注意的问题和素质。技巧上,有很多常用的避税方法,但一般无非就是采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转让定价法,成本计算法,融资法和租赁法。
避免转让定价避税及其陷阱
实际上,针对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基本方法之一是利用关联方交易并采取转移定价的形式,即关联公司共同获得更多的利润,高于或低于市场。以正常交易价格转移产品或非产品。在这种转移中,产品的转移价格是基于双方的意愿,以达到减少纳税的目的。在关联公司A和B承担的税收负担不一致的情况下其次,如果公司B承担的税率高于公司A的税率,则关联公司B可以通过某种形式的合同增加公司A的利润并减少公司B的利润,从而使它们共同承担税负,他们各自的义务。但是税收负担很小。在企业之间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转移定价的方式将主要利润转移给税率低的企业,以避税。
如果您充分利用区域避税天堂,经济特区和优惠税收政策,请通过转让定价法降低售价,将高税区公司的营业收入转移到低税区公司。显然,当前的跨国公司主要采用这种方法来避税。例如,重庆正阳工业园区(邓136-2978-6283)属于少数民族政策,西部大开发政策,三峡移民政策,民族扶贫政策和旧的革命根据地政策。园区内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很大。园区企业增值税由当地保留的30%〜50%提供支持;企业所得税由本地保留的30%到50%来支持;个体经营企业(业务改革不断加强)可以申请批准征收,并享受税率为0.5%至3.1%。此外,企业实施了注册系统,无需在园区工作。
公司税制
公司基于税收优化安排业务结构的情况并不少见。其中,苹果公司的爱尔兰荷兰三明治结构更为典型。其原则是利用税法和不同国家和地区之间的差异来设计税收结构,以达到在税收负担最小的国家和地区保持利润的目的。降低税收成本。除了苹果公司以外,特斯拉千兆工厂和汉堡王也基于相同的原理,成功地进行了税收筹划。
同样,许多地区也有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和财政退税政策。这种指导政策在国内不同地区形成了税收差异。企业可以利用此税收差异来有效控制税收风险。合理计划税收成本,有效安排企业业务结构。
税收筹划能力
在此基础上,企业可以合理安排其经营活动,投资等,从而降低经济交易的税收成本,达到不交税,少交税或延迟交税的目的。
但是,税收筹划决策不仅涉及税收,还涉及涉及运营,市场等的公司战略。合同管理和管理,财务系统,内部审计系统以及其他公司管理系统是全面而复杂的。活动。这就要求计划者对税法有深刻的理解,并具有极其丰富的税收筹划经验。此外,税收筹划在规划和实际阶段涉及各种风险,例如关联方交易的税收调整风险,税收政策变更和政府兑现风险,税收申请,备案,参考资料违规风险以及避税。和刑事风险。这些都与税收计划的实施有关。只有合理且合规的税收筹划计划才能为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利益。
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避税方法。企业管理者需要研究与征收活动有关的所有经济现象,或咨询税务专家,以找到没有法律麻烦的方法。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应用和改进。通过调整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企业结构和合理的财务安排,以达到在法律范围内最大限度地避税,为企业谋取最大利益的目的。
一家纺织厂用了10年的时间积累了1000万元的资金,并计划用1000万元购买设备。投资收益期为10年,年均利润200万元。纺织工厂适用33%的所得税率。
?工厂盈利后应缴纳的年度所得税:
? 200×33%= 66万元
? 10年应缴所得税总额为:660,000×10 = 660万元
?如果工厂不使用自累积资金,它将使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来筹集资金。假设企业获得银行贷款1000万元,年利息15万元;企业年平均利润仍为200万元,则企业应交的年所得税为:
? (200万150,000)×33%= 610,500元
?实际税负为:6105万120万×100%= 30.5%
? 10年内应付的所得税总额为:610,500×l0 = 610.5万
?显然,对于纺织厂来说,投资贷款可以节省积累1000万元所需的10年时间;另一方面,公司税收负担也是由于支付了贷款利息减少了(从33%降低到30.5%)。
? [情况2]
?一个企业的固定资产原值是18万元,估计残值是1万元,使用寿命是5年。下图为5年内未发生折旧的企业损益表。企业适用33%的比例所得税率。
年未扣除的折旧利润(元)产量(件)
第一年100,000 1,000
第二年90,900 900
第三年120,00 1,200
四年级80,800 800
第五年76,000 760
总计466,000 4,660
?在这里,我们分析了采用不同折旧方法的企业缴纳所得税的情况:
? (1)直线法:
?年折旧=(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估计使用寿命=(180,000-10,000)/ 5 = 34,000(元)
?? 1。第一年的利润是:100,000-34,000 = 66,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66,000×33%= 21,780(元)
? 2.第二年的利润是:90,000-34,000 = 56,000(元)
?应税税额为:56,000×33%= 18,480(元)
? 3.第三年的利润是:120,000-34,000 = 86,000(元)
?应交所得税:86,000×33%= 28,380(元)
? 4.第四年的利润是:80,000-34,000 = 46,000(元)
? 5.第五年的利润是:76,000-34,000 = 42,000(元)
?缴纳所得税:42,000×33%= 13,860(元)
?五年累计应缴所得税为:
21,780 + 18,480 + 28,380 + 15,180 + 13,860 = 97,680(元)
(2)制作方法:
年折旧=年实际生产量/总生产量×(固定资产原始值-估计的残值)
的利润金额为:
100,000-36,480 = 63,520(元)
的应交所得税为:63,520×33%= 20,961.6(元)
? 2.第二年的折旧额为:
? 900/4660×(180,000-10,000)= 32,832(元)
?利润金额为:90,000-32,832 = 57,168(元)
?应交所得税为:57,168×33%= 18,865.4(元)
? 3.第三年折旧额为:1200/4660×(180,000-10,000)= 43,776(元)
?利润为:120,000-43,776 = 76,224(元)
?应交所得税为:76.224×33%= 25,154(元)
? 4.第四年折旧额为:800/4660×(180,000-10,000)= 29,184(元)
?利润金额为:80,000-29,184 = 50,81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0,816×33%= 16,769.2(元)
? 5.第五年的折旧额为:760/4660×(180,000-10,000)= 27,725(元)
?利润金额为:76,000-27,726 = 48,275(元)
?应交所得税金额为:48,275×33%= 15,930.7(元)
? (3)双倍余额递减法:
?双线性折旧率= 2×(1 /估计使用寿命)
?年度折旧额=固定资产期初余额×线性折旧率的两倍
?根据会计制度,在计算最近两年的折旧时,应将最初采用的双倍余额递减方法更改为年初固定资产的账面净值减去估计的残值后的余额。应该使用多年来的平均摊销。
?双线性折旧率= 2×1/5×100%= 40%
?? 1。第一年的折旧额为:
? 180,000×40%= 72,000(元)
?利润是:10,000-72,000 = 28,000(元)
?应交所得税:28,000×33%= 9,240(元)
? (180,000-72,000)×40%= 43,200(元)
?利润金额为:90,000-43,200 = 46,800(元)
?应交所得税为:46,800×33%= 15,444(元)
? 3.第三年的折旧额为:
? (180,000-72,000-43,200)×40%= 25,920(元)
?利润为:120,000-25,920 = 94,080(元)
?应交所得税为:94,080×33%= 31,046.4(元)
? 4.第四年之后,使用直线法计算折旧:
?第四和第五年的折旧
=(180,000-72,000-43,200-25,920-10,000)/ 2 = 14,440(元)
?第四年的利润是:
? 80,000-14,440 = 65,56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65,560×33%= 21,634.8(元)
? 5.第五年的利润是:76,000-14,440 = 61,560(元)
?应交所得税为:61,560×33%= 20,314.8(元)
? 9,240 + 15,444 + 31,046.4 + 21,634.8 + 20,314.8 = 97,680(元)
? (4)年数法:
?年度折旧=(可用年数/总使用年数)×(固定资产原值-估计残值)
?在此示例中,使用年数之和为:
? 1 + 2 + 3 + 4 + 5 = 15
? 1.第一年的折旧额为:
? 5/15×(180,000-10,000)= 56,666(元)
?利润金额为:100,000-56,666 = 43,334(元)
?应交所得税:43,334×33%= 14,300.2(元)
? 4/15×(180,000-10,000)= 45,333(元)
?利润为:90,000-45,334 = 44,667(元)
?应交所得税:44,667×33%= 14,740.1(元)
? 3/15×(180,000-10,000)= 34,000(元)
?利润是:120,000-34,000 = 86,000(元)
? 4.第四年的折旧为:
? 2/15×(180,000-10,000)= 22,666(元)
?利润金额为:80,000-22,666 = 57,334(元)
?应交所得税:57,334×33%= 18,920.2(元)
? 5.第五年的折旧额为:
? 1/15×(180,000-10,000)= 11,333(元)
?利润为:76,000-11,334 = 64,667(元)
?应交所得税为:64,667×33%= 21,340.1(元)
?下表列出了这四种方法的计算结果:
不同折旧方法下的应税金额单位:元
年限直线法输出法双倍余额递减法年和法
?显然,这是通过租赁费将公司利润转移给外国母公司,从而减少了应交所得税,达到了避税的目的。这在中国的涉外企业中比较普遍,这对中国的经济利益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必须实施有效的反避税措施。
?通常情况下,企业A的所得税为:
?企业B的应付所得税为:
?该关联企业的应付所得税总额为:
?关联企业的税负为:
?此时,企业A应缴的所得税为:
?可以看出,在存在不同的优惠利率的情况下,关联公司通过转移利润来减轻其税收负担。
? [案例8]?一家服装公司是在中国成立的香港公司A的子公司,投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信贷方式提供800万元,年利率10%。假设服装公司的年收入为220万元,生产成本为100万元,企业所得税率为33%,利息预扣税率为20%,则服装公司的应税收入为:
?年创收成本利息= 220万-1000000-8百万×10%= 40万元
?服装公司应交所得税= 400,000×33%= 13,200元
?香港公司A的利息预提税=(800万×10%)×20%= 16万元
? 132,000,160,000 = 292,000
?如果甲公司以8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代替服装业的信贷,则应缴纳的所得税为:
? [减除费用总额-500]×10%+ 500×5%= [(2300-800)-500×10%+ 500×5%] =(220万至100万)×33%= 39.6万元
?两次计算所得税的差额为:396,000-292,000 = 104,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