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不涉及税收减免。减税额每月制定,并计入成本和费用。已扣除当月已缴纳的税款。
我认为,尽管公司没有营业,但由于您已经开始为他们工作,即使是在准备期间,即使您试用期的工资一起支付了三个月,公司也应帮助员工扣留个人收入每月征税,这是企业的义务和责任。
即使企业在财务上一次向您支付了三个月的工资,财务也无法将您三个月的工资视为一个月的工资。声明时,您应分别声明并每月支付税金及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应由企业承担,因为它不是企业所宣布的。
您可以先与老板沟通。如果老板或财务人员坚持不懈,您会说此问题应由劳工部门咨询。如果您进行审核或其他任何事情,每个人都会很丑。
补充:
您说,按期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企业的责任。您现在还没有完成。滞纳金应由企业承担,纳税申报单显然是三个月的工资。申报为一个月的工资支出,违反了会计应计原则
目前常用的方法有:(1)在允许减税之前尽量安排工资支付; (二)提高职工福利水平,减少名义收入; (3)您可以采用推迟或提前的方法。每个月的工资收入大致持平; (4)纳税人应尽可能分期领取劳动报酬。其中:提高员工福利水平,减少名义收入的方法有:(1)企业提供住宿,是合理避免个人所得税的有效方法; (二)企业提供假期旅行津贴; (三)为保险公司购买金融保险;(4)工资的一部分包括在其中,其余的工资用发票偿还; (5)从税务部门获得更多的福利资金和更多的福利; (六)实物支付; (7)公积金多缴(但同样,企业也面临多付的情况,好像重庆的支付比例是确定的。(8)企业提供员工福利设施。如:①企业免费提供午餐,或公司直接支付合作伙伴管理费; ②企业提供并安排免费医疗补助; ③使用企业提供的住宅设备; ④企业提供运输; ⑤企业为职工子女设立教育基金并提供奖学金给员工的孩子和其他天山道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