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行为可能构成偷税罪?在司法实践中,逃税的具体表现是多种多样的,每个行动通常都包含几种逃税的具体方法。常见的有:,更改帐簿,会计凭证,这是避免缴税的最常见方法。2.私下设立“小金库”以建立账外账户。3.开设多个帐户并隐藏收入。4.伪造发票和逃税。5.销毁并隐藏账簿,并从天空中隐藏。6.多支出少收入,以致虚假。7.虚假的纳税申报单。8.用各种借口欺骗税收减免,以免纳税。
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
各方可以就一方可以终止合同的条件达成协议。符合解除合同条件的,有权解除合同的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94条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当事各方可以终止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
(2)履约期限届满前,当事方之一明确表示或通过其自身行动表明其没有履行主要债务;
(3)当事人之一延迟了主要债务的履行,并且在被提醒后的合理期限内未履行;
(4)一方当事人拖延履行其债务或其他违反合同的行为,使得无法实现合同的目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第52条在下列情况之一中,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或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方的利益;
(3)以法律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答:税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是实体税收原则。税收的实质性原则要求,在特殊情况下,私法关系的变化要求对税法的关系进行相应的调整,以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税收原则的实现。,尤其是在合同无效,被撤销或取消的情况下。但是,合同无效时是否不可避免地退税取决于合同无效,取消和取消给税法带来的经济和法律后果。有必要区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如果征税的基础是事实行为,那么合同的效力对征税没有影响。如果征税的基础是法律行为或法律行为的效力,则必须区分两种情况:第一,合同无效,但在各方之间有效执行,或者不能恢复至其原始状态;经济效果仍然存在无效的合同不会影响已建立的税收债务的有效性,也不会产生退税的法律后果;第二,如果合同无效并且当事双方相互归还财产,则征税的经济基础不再存在,因此应应该退还。简而言之,根据实质性征税原则,合同的有效性不是决定是否应退税的关键,而合同的经济效果是关键。
合同无效有三个主要的法律后果:(1)归还财产。在确认合同无效后,双方根据合同获得的财产应退还另一方。因为无效合同从一开始就是无效的,所以财产的归还是在合同签订之前恢复当事方与国家之间的财产关系。换句话说,拥有财产的人应将财产归还给谁。(2)损失赔偿。在确认合同无效后,有缺陷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每个承担相应责任的手段是承担由自己的过失责任造成的损失。(3)财产追回。对于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合同,如果双方都是故意的,则应将双方已经获得或同意获得的财产归还国家。如果只有一方是故意的,则故意方应将从另一方获得的财产归还另一方;非故意方从另一方获取或同意获取的财产应归国家所有。同时,在讨回故意当事人的财产时,应注意保护非故意当事人的合法利益,也就是说,非故意当事人的合法财产不能被追回。法律依据:合同无效或被撤销后,应归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如果合同无法归还或不必要,则应给予折扣补偿。有缺陷的一方应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双方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