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我们根据回扣进行会计分录。同时,如果买方扣除了返利部分,则需要将输入物料转出。
无需开具发票,并且买卖双方均以合同,协议和付款(收款)凭证为会计基础。
假设回扣为117,000,卖方的处理程序是:
借:销售费用1000
贷款:银行存款1000
买方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1000
借:股票854.70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45.30
返利和返利是一种常见的商业促销行为。为了激发下游分销商或客户的购买积极性,当分销商或客户购买的产品达到一定规模后,将按一定的销售比例返还给卖方。还是客户。返利有多种形式,例如现金返利,实物返利,价格折扣和未来购买配额。就法律性质而言,有两种类型:价格折扣和实物折扣。
处理价格折扣相对简单,并且商业贿赂的风险较小。如上所述,可以在两种情况下处理折扣发票的问题:一种是在与销售价格相同的发票上进行销售;另一种是在与销售价格相同的发票上进行销售。另一种是在开具发票后退还折扣,或者需要只有在退还折扣后,卖方才能根据发票的相关规定开具红色发票以抵销收入。销售回扣主要是后一种情况,这要求卖方开具红字发票以抵消收入并反映折扣。这种做法具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为纳税人提供贴现和贴现的专用税收发票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79号)规定,纳税人出售商品并向购买者增值。在开具税款的发票之后,由于买方在一定时间内累计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商品,或者由于市场价格下跌,卖方给予买方相应的折扣或折扣,例如价格优惠或补偿。只有按照现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规定》的有关规定,才能开具红色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实际上,公司经常将返利(折扣)与服务费混为一谈。服务费不一定与折扣商品的销售量和销售量有关。下游分销商通常会向供应商提供一定数量的劳务收入,例如广告促销费,展示费,管理费等。下游分销商应将服务费用作核算销售收入,开具服务费发票,并缴纳营业税。供应商应将支出的服务费记为费用。如果企业混淆了返利和返利(折扣)与服务费,导致会计科目不正确或发票开具错误,则可能被视为构成商业贿赂的“账外秘密”风险。实际上,确实会发生类似的行为。工商部门以商业贿赂案为例。
实际折扣形式的回扣在现实中可能更为普遍。例如,如果客户每年购买10台设备,则将免费赠送一台设备,或者如果购买了一定数量的设备,则将免费发送免费消耗品。由于公司不熟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财务处理,因此回扣和以物理折扣形式出现的回扣的风险更大。许多企业有不规范的操作,例如,实物礼品不开票,仅根据出库单进行转移;并且实物礼物不记录为销售额等。正如作者在本系列文章的另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那样,任何无法准确解释的对象都可以被视为“秘密”,构成商业贿赂。因此,许多企业有在非正规经营中被确定为商业贿赂的风险。以实物折扣形式的返利应如何管理?重点是使用折扣的安全港将实际折扣视为价格折扣,具体来说:
-对于免费礼物,应将提供者记为销售并计入销售折扣;接收者还应在相应的科目中计算免费赠品,例如库存,固定资产等;
-以上销售和销售折扣应如实反映在发票上;
-相关合同应准确描述回扣和实物回扣的相关安排。
1.销售回扣表
为了激励经销商,许多公司将制定回扣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回扣来调动他们的热情。回扣是指制造商根据一定的评估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奖励经销商,具有现金滞后的特点。通过处理销售返利来减少公司的销售收入,从而减少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付款的目的,企业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扣;商业回扣,低于购买价格的销售,它包括现金回扣和实物回扣两种类型。
根据不同的会计处理方式,企业回扣可以描述为:
1.以指定数量捐赠物理对象的形式。例如:一个月内卖出30套电磁炉,并赠送10套配套的厨具;
2.直接退款的形式。例如:21000元的利润直接用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给百货商店,则直接退还货款;
3.抵消付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购买20,000件,返利为购买金额的1%,购买50,000件返利为购买金额的1.5%,依此类推,直接扣除返利从第二笔付款开始。
第二,退货处理
根据税法,在出售商品并向购买者开具特殊发票之后,如果发生退货或销售折扣,则购买者已经付款或尚未付款,并且已经入账。如果退款
购买者必须获得当地税务机关签发的“购买出口或要求折扣证书”,并将其发送给卖方,作为卖方发行特殊红色发票和发行特殊红色发票的法律依据。
1。达到指定数量的礼物
如果销售退税采用退还所售商品的方法,则应按照税法的规定视为销售处理,应计算并支付增值税
支付销售回扣:
借款:营业费用
贷款:库存商品
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在
的结尾,将对捐赠的商品进行税收调整。
收到的销售回扣:
实物销售返利将减少相关库存的成本并支付增值税。有两种情况要处理:(1)如果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用:股票商品中国会计界,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
贷款:主要业务成本
(2)如果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2。直接退还付款
如果销售回扣采用支付货币资金的形式,则支付销售回扣的一方将被视为基于“购买退出或要求提供折扣证书”的费用。
贷款: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际操作中,此返利方法的会计处理方法不同,并且一些会计师进行以下操作:借款:主营业务收入
贷款:银行存款
由于现金回扣发生在购买日期之后,因此无法在同一增值税发票上显示。因此,退税不能扣除增值税,只能扣除主营业务收入。
接受销售回扣方以抵消销售成本。如果另一方开具红色发票,则应转移进项税。
借:银行存款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抵消付款的形式。
国税发[2004] 136号规定,商业企业应从供应商处收取的销售收入和商品销售收入的各种回报(如一定百分比,数量和数量)应为根据消除返利的有关规定,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应扣除而无需缴纳营业税。会计应基于销售折扣。
根据税法,如果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标明了销售金额和折扣金额,则销售方可以根据折扣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金额计算增值税,并且如果开具折扣金额再次,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无论如何处理,都不能从销售中扣除折扣,购买者应根据折扣后的余额计算进项税。
如果直接从销售发票中扣除销售回扣,则它们本质上与销售折扣相似,并且会计处理与一般商品折扣购买和销售的会计处理相同。销售回扣支付的收入按扣除销售回扣后的净额计入销售收入;从销售回扣中收取的成本以扣除销售回扣后的净额计入购买成本。
如果再次开出了回扣金额,则对于直接抵消付款形式的回扣,在开具发票后产生的回扣费,或者需要在期后澄清回扣金额,销售方应根据给买方的税务机关公司出具的“出境或索要折价证明书”开具红字发票抵销收入,相应减少销项税额。
退税方退出购买或索要折扣证书,并开具红色价值的折扣增值税发票。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款-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收到了退税方,拿着由税务局证明的红色字母打折增值税发票,抵消了进项税。
应付税款应缴增值税(转出的进项税额)(红色字母)
贷款:其他业务收入(或库存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