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直接付款:
借款:管理费用-文化事业建设费用
贷款: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的形式
2.应计并付款后
贷款: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借: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收取文化事业建设费的依据是营业税。费用率为3%。例如,如果本月应缴的营业税为100元,则应支付的文化建设费为3元。会计分录为:
退出:
借:营业税及附加3
贷款:税费-文化建设费3
旧科目:借款:行政费用
贷款:其他应付款-文化建设费用
新主题:借款:管理费
贷款: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
但我所做的是:借:主要营业税和附加费
贷款:税费-文化事业建设费(新主题)
如果产生的支出与收入有关,则将其计入营业税和附加;
如果不相关,则将包含在管理费中。
因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费基础与收入有关,所以它被包括在“营业税及附加”中。
自2016年6月1日起,地方税务机关将不再收取文化事业建设费,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将处理与文化事业费的申报和支付有关的事项。
一,收款范围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文化企业政策和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25号)规定,广告服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媒体单位和户外广告业务单位应当按照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营业税增值税征收政策和文化事业政策与征收管理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第60号)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娱乐服务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帐单依据
1.广告服务
应付金额=结算销售额×3%
结算的销售费用,是指通过向提供广告服务的义务人付款而获得的所有含税价格和超价费用的余额,减去已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商的含税广告发布费。支付债务减价义务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证明,否则不予扣除。
如果广告代理商的业务改革有所增加,则一个月的广告收入(含税)为900万元人民币,而向纳税人支付的广告发布费(含税)为500万元人民币。这是400万元(900-500),应支付的文化建设费为12万元(400×3%)。
2.娱乐服务
应付金额=娱乐服务收费×3%
娱乐服务的计费销售均为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的含税价格和超价费用。
豁免
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义务人将免除文化事业建设费。
月中销售额不超过20,000元人民币(每季度60,000元人民币)的小型增值税纳税人,以及企业和非企业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可免除文化事业的建设费。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每月应纳税额的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包括30,000元),每季度应纳税额的季度销售额应不超过付款人9万元(含9万元),免交文化事业建设费。
3.声明和收集
债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在报告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两份“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表”和“文化事业建设费扣缴报告表”。对申报数据进行电子信息采集的付款人和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省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交纸质媒体申报表。对于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申报过程与增值税相同。
债务人计算并支付文化事业的建设费,并允许从提供相关应税服务获得的所有含税价格和额外价格中扣除相关价格时,应填写根据获得扣款项目的合法有效凭证一张一张在申报表中列出“应税服务的可抵扣项目清单”作为附加信息,并同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
第四,注意事项
未在规定时间内宣布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纳税人必须拥有有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才能在报告期内增加文化事业的价值。
当“文化事业建设费登记表”中的“扣除差额补贴”项为“是”时,债务人和扣缴义务人必须填写所附表格“应税服务”扣除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