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证据是故意制造虚假证据材料的行为;它包括模仿真实的证据以创建虚假的证据,或凭空捏造虚假的证据,以及更改真实的证据以使其失去或削弱证据。
《中华民国刑事诉讼法》第34条第3款规定,任何伪造证据的人,无论其属于哪一方,都必须接受法律调查;应当依法处理;第68条和第115条均规定,在讯问证人时,应告知他应如实提供证据,证词,并故意作伪证或隐瞒刑事证据。他负有法律责任;如果有破坏,伪造证据或供认的可能,可以先拘留当前被捕的犯罪嫌疑人。协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
犯罪是指煽动或协助当事方在诉讼中隐藏,毁灭或伪造证据的行为,情况严重。
根据《税收管理法》的规定,这是逃税,其罚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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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条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篡改,隐藏或销毁了账簿和会计凭证,或者在账簿上或经税务机关通知,列出了更多的支出或没有或更少的收入。那些拒绝申报或作出虚假的纳税申报表而没有缴纳或少付税款的人是逃税。偷逃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追缴未缴,未缴税额和滞纳金,处以未缴,欠缴税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进行调查。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应采取前款所列措施,不缴纳或少缴预扣税或已收税款,税务机关应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和滞纳金,不征收或不缴纳。处以50%以上且少于所缴税额五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六十四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捏造虚假的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如果纳税人未作纳税申报,没有支付或少付应付税款,税务机关应追缴未缴或未缴税款的税款或逾期付款,并征收未缴或未缴税款的百分比处五十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你好:
当前的《公安管理条例》不包含伪造工资表的罚款。对伪造工资表施加的惩罚取决于伪造工资表的用途。如果仅仅是伪造,就构成了伪造证据罪,是故意制造虚假证据材料的行为;包括通过模仿真实证据来创建虚假证据,或者凭空制造虚假证据,以及对真实证据进行修改和修改,以使其丢失或丢失。弱化证明的情况。
伪造薪资表可能受到的惩罚:1.伪造和更改会计凭证和会计帐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三条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制作构成犯罪的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前款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通报,并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可能对单位征收人民币;负责人和直接负责人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单位从撤职到开除,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撤销会计资格证书。
2.伪造证据罪
根据中华民国刑法
第307条[对证词的严重阻碍;帮助破坏罪,伪造证据罪]利用暴力,威胁,贿赂等手段防止证人作证或指示他人作伪证,应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帮助当事人销毁或伪造证据,如果情况严重,应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留。
犯前两项罪行的司法人员应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