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给低工资的人,交给文员并与低工资的人谈判
1.个人根据经济指标的比例获得佣金,例如合同广告业务收入和企业销售收入。不论上述佣金是以现金支付还是账单抵消形式获得的个人收入,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入包括:招待费,手稿费,信息费,差旅费,人工费,奖金等)
2.如果以上述方式获得收入来源的人是企业的雇员,则对工资和薪金项征税,并合并每月收入;如果是非企业雇员,则所获得的个人收入应在劳动报酬项目上征税。
3.在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统一规定的情况下,上述人员的佣金收入(承包的直营业务费用和销售费用由个人承担)可以暂时扣减30%以下的费用(包括差旅费,业务在款待,交流等之后,将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您好,避税使用法律前提下的“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回扣”和其他销售费用的比例。这部分是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不缴纳,工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5] 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计算年度一次性红利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方法的通知”):纳税人收到年度一次性奖金,分别税款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税款计算方法支付: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少于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则年度一次性奖金应从“雇员的月薪与薪金扣除和费用扣除之间的差额”,按照上述方法确定适用的税率,并一次性计算全年一次性红利。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确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款,该扣除额是在月。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全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实施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实行扣除标准,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第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