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股权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能直接以股权转让的形式实现,土地使用权只能由公司控股直接控制因为股权转让只是股东的变更,所以只有在通过股权转让对控股公司进行绝对或相对控制之后,才通过公司股东的股权来使用公司的土地使用权。此表格受法律保护,合理的避税行为也受法律保护。
从法律形式的角度来看,股权转让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上建筑物的征收”的征税范围。地及其附属物(以下称为房地产转让)和收入”,因此,一些公司,特别是商业房地产公司,将成立项目公司,并通过股权转让实现土地转让,从而避免土地增值税。该原理类似于国际税收中的股权间接转让。
通常,土地税局不会按照法律形式征收土地增值税,但也有土地税局坚持认为,实质要比形式和反避税因素更为重要。征收土地增值税。可以说,只要提出要求,总局就会对协议作出答复。
甲公司是两家公司的股东,目前没有任何进展。现在,A公司计划转让其拥有的两家公司的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为20亿元,股本为3亿元,土地成本为6亿元。在转移过程中需要缴纳哪些税款?[回答]问题中提到的股权转让,除印花税和公司所得税外,还将涉及土地增值税。
依据: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特定印花税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让文件的征税范围是:由政府管理机构登记的动产和不动产所有权转让而建立的文件,以及公司股权转让文件建立。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16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3)款所指的财产收入转移是指生物,固定资产的转移。企业资产,无形资产和权益,债权和其他财产收入。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以产权转让名义转让不动产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批复》(国税函〔2000〕687号)规定:授予深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和深圳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公司一次性转让深圳市能源(钦州)实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股权形式的这些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面建筑物及附属物。经过研究,应缴纳土地增值税。需要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