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分为三个环节征收:进口,生产和销售。其中,可以合法地避免生产环节的消费税。例如,白酒公司有从价税,这意味着您向外界出售的价格越高,消费税就越高。因此,您可以自己建立销售公司,将酿酒厂生产的白酒以低价出售给您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出售给其他销售公司以减少消费税。但是,还应该注意,这种方法通常是与税务局协商确定的,税收也将设定最低出厂价。
定价转移:
转让定价方法是公司避税的基本方法之一。它是指这样的事实,参与产品交换和销售以分享利润或转移利润的经济活动的双方不是基于市场公平价格,而是基于它是一种基于企业共同利益的产品定价方法。使用这种定价方法的产品的转让价格可以高于或低于市场公允价格,以达到减少或免税的目的。
转让定价的避税原则通常适用于具有不同税率的关联公司。通过转让定价,高税率公司的部分利润将转移到低税率公司,最终将减少两家公司支付的税款总额。
分担费用: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应当按照一定的方法摊销为成本。费用分摊是指在保证企业必要费用的前提下,公司尝试从帐目中寻找余额,以便将费用分配到最大可能的成本,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
常用的成本分配原则通常包括实际成本分配,平均摊销和不定期摊销。只要认真分析折旧计算方法,就可以总结出一般规则:无论采用哪种分配方式,只要将成本尽可能早地包含在成本中,则早期成本的成本就越大,最大程度地避免税收目的。至于哪种分配方法可以最有效地帮助企业达到最大的避税目的,则需要根据预期支出的时间和金额进行计算,分析,比较和最终确定。
通过名义融资避免税收:
的原则是使用某些融资技术,使企业能够达到最高的利润水平和最低的税负水平。一般来说,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主要途径有三种:
1.累积:
2.贷款(金融机构贷款或债券发行);
3.发行股票。累积红利是企业税后分配的利润,股票发行应支付的股利也用作分配税后利润的一种方法。两者均无法抵扣当期应交所得税,因此无法达到避税的目的。
资产租赁:
租赁是指出租人在收取租金的条件下,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资产出租给承租人的经济行为。从承租人的角度来看,租赁可以避免购买机械设备的负担和设备过时的风险。由于租金是从税前利润中扣除的,因此可以抵消利润并实现避税。
有以下几种计划消费税的方法:
(1)利用结转销售收入合理地避税
(2)使用买入股票前的卖出方式避税
税法规定,由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以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品,股份投资或债务清算,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售价为基础。产品。在实践中,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换成货物或进行股份投资时,通常根据双方的协议价或评估价确定,协议价通常为平均市场价。如果以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基础,显然会增加纳税人的负担。由此不难看出,如果先采用先卖后买的方式(交换,减免债务),便可以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3)建立独立的会计销售组织
消费税的支付发生在生产区域(包括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而不是在流通区域或最终消费环节(金银珠宝除外)。因此,在零售和其他特殊情况下,关联企业中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企业应以不违反公平交易的较低销售价格将应税消费品出售给独立核算的销售部门。它可以减少销售,从而减少应纳的消费税额。具有独立核算功能的销售部门由于处于销售阶段,仅支付增值税,不支付消费税,可以减轻集团整体的消费税负担,但增值税负担保持不变。
(4)使用委托加工的产品合理避免税收
当前的税法规定,工业企业自制产品的适用税率是根据销售收入计算的。工业企业接受其他企业和个人委托加工的产品,仅对企业收取的加工费征税。如果他们委托加工,生产相同产品的工业企业的税额要比自制产品低。一些公司已使用各种方法以出售给另一方的名义将自制产品尽可能地转换为活期帐户。生产产品时,不会出售产品,但会向买方单独收取材料和加工费。一些企业在购买原材料时会以购买者的名义购买原材料,因此产品销售不会计入正常的产品销售收入,也无需缴纳消费税。
(5)利用不同的税率避免征税
因为消费税基于不同的产品设计和不同的税率,所以存在许多税率。当企业是大型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时,其内部分支机构中的商店和劳务服务公司等在其中购买和出售商品,并进行连续加工或销售。通过内部定价,整个合资企业是合理的避税。也就是说,当高税率的工厂将产品出售给低税率的工厂时,通过设置较低的内部价格,商品原价的一部分将从高税率部门转移到低税率部门。高税率的企业减少了销售收入,减少了应纳税额;尽管适用税率较低的公司没有改变产品销售收入和应纳税额,但是由于所收到的低成本原材料,成本降低了,利润增加了。至于内部分支机构之间的“不平衡”问题,公司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调整费用,例如将一些费用分配给有利润的企业。
(6)使用完整的累进税率(或税额)进行计划
消费税的税收筹划是一项极其复杂的计划工作。在实际规划过程中,纳税人应遵循产品生产方法的稳健性原则和企业财务利益最大化的原则,而不会违反法律。1.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熟练地安排自己的未来税收事务,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在规划上寻求突破,从而减轻了税收负担,实现了税收减免。最大的税收优惠。
中国的消费税是1994年税制改革中流通税制中设定的新税种,也是新流通税制中的重要税种。它是基于对商品的一般增值税征收的,并选择一些消费品来征收另一种消费税。中国的消费税是选择性的特殊消费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仅包括对人体有害的消费品(如香烟,酒,鞭炮和烟火);限制团体消费和一些特殊消费,汽车,摩托车和贵重物品珠宝,珠宝和玉石被纳入税收范围;为了节省一次能源并限制其过度消耗,汽油和柴油被纳入税收范围。消费税的征收在积累国家财政资金,规范消费结构和抑制先进消费,反映国家的产业政策,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生产和发展以及进一步减轻社会不公平分配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经过十余年的运作,现行的消费税制度逐渐暴露出不容忽视的问题,阻碍了消费税功能的正常运行,有必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1.当前的消费税制度存在问题
(1)当前的消费税立法水平很低
当前的消费税是由国务院于1993年12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的形式发布的,然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了《税收暂行条例》决定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本条例。经过十余年的运作,需要进一步修订和补充《条例》,并由全国人大立法决定,使消费税具有更高的法律地位。
(2)当前的消费税范围太窄
首先,在组织财政收入方面,根据1994年的新税制设计,确定应缴纳消费税的产品最初应缴纳产品税或增值税。更改增值税后,这些产品的原始税收负担相对较大。为了不因税收负担的减少而减少财政收入,有必要通过另一种消费税来弥补税收负担的减少。因此,消费税的征收属于新旧税收制度收益的转换,消费税的财务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由于征税范围狭窄,因此仅对香烟,酒精和酒精,化妆品,护肤品,贵重珠宝和珠宝玉器,鞭炮和烟花,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汽车征收11种税收目的消费税是对消费品征收的税,主要在生产过程中征收。税基相对较小。另外,一些公司利用转移利润来避税,这大大削弱了消费税积累国民收入的作用。二是现行消费税的消费调整范围不足。当前的消费税不包括高端娱乐消费和某些特殊服务行业。目前,一些高端娱乐消费(例如高尔夫,保龄球,舞厅等)和特殊服务行业(例如桑拿,足浴等)不包括在税收范围内。这些高端娱乐活动的价格高昂且有利可图,对它们征收消费税不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增加财政收入,而且可以限制高端娱乐产业的盲目发展。
(3)当前的消费税支付链接不合理
当前的消费税规定应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中支付应税消费品(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珠宝首饰将从生产和销售环节转变为零售环节,即不在范围内),因此很难准确地分类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和防止逃税。例如,生产和流通部门,批发和零售部门,给消费税征收管理带来困难。关于防止逃避,一些生产企业为了自身利益,通过生产和流通转移利润来逃避消费税。例如,有些企业成立了独立的会计销售部门,然后以低价向销售部门出售产品,然后销售部门以高价出售产品,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应缴纳消费税。因为消费税是中央税,所以某些地方不仅忽略了企业的做法,甚至使用相同的方法来挖掘中央收入。
(4)当前的消费税有某些缺点
首先,它实际上形成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交叉征收。当前的消费税作为一种特殊的调整税,是根据某些消费品的增值税采用另一种消费税,这构成了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交叉征收。交叉征收是增加税收和反映国家产业政策所必需的。但是,由于增值税是作为价外税实施的,而消费税是内部价格税的,因此,要缴纳消费税的商品价格包括消费税。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时,产品价格乘以增值税税率。这样,不仅商品价格中的增加值被计算为增值税,而且商品价格中的消费税也被计算为增值税,这形成了新的双重征税。对于增值税,增值税是征税对象,以消除双重征税。最初的意图是相反的。其次,很容易掩盖消费税的间接税性质。消费税价格内税具有一定的隐性,使消费者不知道购买消费品时要缴纳多少税,也就无法起到抑制消费的作用。同时,消费税作为一种价格内税不能准确地为应税消费品提供市场价格信号,不利于中国价格机制的正常运行。
2.完善现行的消费税制度
(1)关于将消费税改为超价税的建议
消费税是一种间接税。对外征收消费税是国际上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它使消费者能够清楚地知道他们在选择消费产品时需要缴纳多少税。有利于中国价格机制的健康运行。同时,由于将消费税改为了价格税,因此,当前增值税征收对象的增值税不再包括消费税额,这将促进公平合理的税负。
(2)扩大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中国目前的经济形势和消费政策,人民的消费水平和消费结构以及金融需求,一些税基具有广泛的税基和广泛的消费量,不会影响人民的税后生活水平有一定具有财政意义的消费品被征税。如果可以选择彩色电视,冰箱,空调,照相机,照相机,MP3,MP4,笔记本电脑,手机和其他设备,毛皮产品,人发产品以及通过电视和微型计算机销售的各种产品,则还应包括歌曲娱乐业中的舞蹈大厅,高尔夫,保龄球,台球以及一些特殊行业(例如桑拿浴室和足浴)都征收消费税。同时,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扩大了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在目前的消费税目中可以纳入对人体有害的产品相关产品。消费税的范围,例如与香烟消费密切相关的一次性打火机征收消费税;选择资源匮乏或过度消费的不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例如一次性木制,竹筷子,泡沫塑料便当盒等。这样,可以增加税收,进一步抑制这些产品的生产和消费,有利于保护环境和人民健康,促进我国消费结构向合理方向发展。 。
(3)调整某些税项的税率
在进一步扩大消费税征税范围的同时,有必要调整部分消费税的现行税率。建议废除属于生产资料的汽车轮胎和酒精的消费税,适当降低摩托车,化妆品,护肤和护发产品,黄酒和啤酒的消费税率必需品和必需品。稀有不可再生资源(如柴油)的消费税率。
(4)对生产和消费中的某些消费品征税
对烟草,酒精和其他市场的大量需求,高价格和高利润,要求国家限制生产和消费的消费品,并在生产和消费环节实施征收消费税的方法,以防止公司使用利润转移来避免税收或本地使用利润转移来挖掘中央政府的收入。对于高端娱乐消费行为,建议在消费行为发生时缴纳消费税,并采用从价定额的方法,以体现合理调整分配的原则。
(5)加快消费税立法工作
建议早日研究,制定和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消费税法的立法应当规范,严格,避免造成漏洞,并继续发布解释说明,以确保消费税法的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