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税劳动合同里只写了底薪,为了避税劳务费

提问时间:2020-04-1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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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4-19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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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一家公司工作,当初进公司的时候,说是为了避税,合同上写的是每月1500元

offer上写的底薪1w,公司说为了避税劳动合同只能签3500,现在和公司有纠纷

劳动合同上,很多公司为了避税,工资上少写一些,而且劳动合同,只给当地劳动局一份,而自己没有,这样的

只要劳动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双方之间的协议即有效。劳动局是否记录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如有纠纷,可不花钱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即使您手中没有合同,只要您如实解释情况,仲裁将要求雇主提供,但雇主不提供。其实很好。各种补偿,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

我被无理由的辞退了,工资3000,但用人单位当初为了避税,合同上写着基本工资2000,绩效工资1000

如果雇主口头说要解雇您,您将在收到正式书面通知(加盖公章)之前准时上班,或者要求雇主给您书面通知。如果雇主只说你明天不上班,那你就不会来。那时,雇主会说没有人说您将被禁止上班,几天没有工作,而您将被自动离职。

请注意保留雇主要求您移交给某人的书面通知和移交清单。这些是您在侵犯权益时依法接管交接的重要证据。如果雇主没有向某人发出移交通知,则可以认为不需要移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终止时的工资支付时间,见《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时间,见《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如果未按时付款,包括欠款,工资扣减和加班费,则可以根据《违反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3条和第10条或《劳动合同法》第85条进行处理。区别在于前者可以直接索赔,而后者只能在劳工部门下令索赔后才能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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