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实施后,完全有可能将累计扣减方法用于申报。也就是说,从上个月扣除的余额被递延至未来,并继续扣除。您也可以在线搜索税收计算器,然后按照提示进行操作。扣除5000基本费用后,您还可以扣除五种保险和一金,特殊附加扣除,最后根据适用税率扣除快速计算扣除额。
如何区分下个月和上个月?
首先,只能在现在进行推论。换句话说,只能从7月中扣除7月。
其次,未开具的发票无法认证,也无法扣除。
因此,现在是一月。如果您现在无法使用2月开具的发票,则无法在1月扣除,甚至在12月也不太可能扣除。
根据国税发[2003] 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进项税额抵扣的通知》,
1.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所发行的特殊增值税发票,必须在特殊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由税务机关证明,否则进项税额将不扣除。
2.由一般增值税纳税人批准的防伪税控系统签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在认证当月按照相关的增值税规定申报扣除额,否则将不会扣除进项税。
也就是说,进项税抵扣额在认证当月进行处理,当月的进项税额大于当月的进项税额。可扣除部分被视为剩余税额,并放置在下一个税期中进行扣除。扣除不能在第一个期间完成,并且可以结转到下一个期间,直到企业被取消为止。
1.对于本月的进项税额扣除,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如下:
(1)。当发票在本月得到认证时:
借:库存商品(或固定资产和其他科目)
应付税款-进项税要扣除
贷款:银行存款(或应付帐款和其他科目)
(2)下个月有可能扣除时: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进项税)
贷款:应扣的应交税额进项税
2.本月一般纳税人抵扣进项税的原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指导期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5条新确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业批发企业的税收指导期的实施期限为3个月;其他一般纳税人实施税收指导期的期限为6个月。
第六条对于新成立的小企业批发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识别办法》第九条第(四)款的规定,在《税收通知》中通知纳税人实施税收咨询期管理。纳税咨询期从主管税务机关准备《税收事项通知》之日起执行;对于其他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审计部门作出决定后的40个工作日内,制定并下达税务处理决定。《纳税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执行纳税指导期,从主管税务机关制定《税务通知书》之月起实施纳税指导期。
第七条纳税人在交货期内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券,海关特殊进口增值税支付方式和运输费用结算凭证,应当经过交叉核实。 -检查和比较可抵扣进项税。交叉比较的结果将在下个月初打印,在咨询期间,一般纳税人将从主管税务局盖章的“交叉比较结果通知”中扣除上个月认证的进项税。